征收:送达公告02

征收:送达公告02。  被征收人沈楚越:

征收:送达公告02。  因实施神农架林区松柏镇城区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需要 , 本机关根据[2018]2号《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关于房屋征收的决定书》 , 依法征收了你位于神农架林区神农大道73-1-301号房屋(根据《神农架林区国有土地上未登记房屋认定表》) 。 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 , 房屋征收部门无法与你就房屋征收补偿事宜达成一致 , 本机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之规定对被征收人送达《房屋价值分户评估报告》(报告编号:宜广汇估字(2018)114-S040-005号)及《被征收房屋装修及附属物价值评估分户报告单》(编号为:S040-005) 。 因无法直接或采用其他合法方式向你送达 ,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

  神农架林区住房保障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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