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生命至上 先救人再收费 沈阳120 一直是这么做的

『患者』生命至上 先救人再收费 沈阳120 一直是这么做的。  2019年12月28日 ,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规定 , 国家建立健全院前急救体系 , 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及时、规范、有效的急救服务 。 急救中心(站)不得以未付费为由拒绝或者拖延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急救服务 。 也就是说 , 如果再发生要求先交费才提供急救服务的情况 , 急救中心就违法了 。 网友表示 , 这项法律规定“让人感受到了社会的温度” 。

  1月2日 , 沈阳晚报、沈报融媒采访人员就此采访了沈阳120急救中心工作人员、律师以及部分网友 。

  ●个别事例外地120因患者未交费拒服务

  2010年7月29日 , 南方某市的王老先生晕倒在地后 , 有好心市民发现并拨打120 , 得到的回复是:“需要急救车请准备100多元 。 ”

  采访人员了解到 , 因未收到相关费用 , 急救中心拒绝或者拖延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急救服务的事件偶有发生 。

  ●网友观点

  这项法律让人感受到了社会温度

  去年12月28日 ,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公布后 , 引来了很多网友的点赞:这项法律规定“让人感觉到了社会的温度” 。

  网友们认为 , 现实中各种突发情况时有发生 , 如有人突然发病晕倒 , 有人在外出过程中发生交通意外等 , 120赶到时 , 这些患者可能已经不清醒 , 也有可能身上没带钱 , 如果120以未付钱为由拒绝救助 , 可能会耽误救治的最佳时机 , 患者生命可能无法挽回 。

  网友认为 , 120外出救人 , 是医院正常的救死扶伤工作的一部分 , 这决定了它的公益属性 。

  ●律师说法

  急救应先考虑如何更好地抢救患者

  辽宁申杨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河在接受采访人员采访时说:“无论是急诊还是120院前医疗急救这部分 , 不应该先考虑费用问题 , 而是要先考虑如何更好地抢救患者 。 ”

  黄河说 , 早在2014年 , 我国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就已经明确提出:“急救中心(站)和急救医院不得因费用问题拒绝或者延误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 我国实行的法律是急诊负责制 , 先抢救生命 , 后考虑费用 。 ”

『患者』生命至上 先救人再收费 沈阳120 一直是这么做的。  ●新闻延伸

  120可请医院

  协助代收急救费用

  辽宁乾开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亚丽在接受采访人员采访时说:“这项立法意义重大 , 从立法层面保护了患者的生命权 。 ”

  王亚丽说 , 几年前 , 外省一个城市曾经出现过高速公路收费站拒绝120救护车通过的情况 , 原因是120救护车救护人员因为情况紧急身上没钱 , 收费员不许救护车通过导致患者死亡 。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通过 , 将有力地保护患者生命健康权 。 至于会不会导致患者赖账情况的发生 , 王亚丽说 , 不排除有这种可能 , 但不会是普遍现象 , 120也有维权途径 , 可以起诉患者 , 通过法律来解决 。 如果120先救治后病人和病人家属拒绝付费 , 出现恶意逃费的行为 , 不妨将其纳入信用记录 , 下次就医时就会被医保支付拒绝 。

  王亚丽说 , 120是单独机构 , 但是120可以与医院建立联盟 , 让医院协助120代收取费用 。 可以行业协会的名义或者地方法规的名义保护120的合法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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