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小额诉讼适用门槛调整 25406元以下案件“一审终审”

诉讼:小额诉讼适用门槛调整 25406元以下案件“一审终审”。中国江苏网讯 省高级人民法院6日对外发布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标的限额的通知 , 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 , 全省各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南京海事法院新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在人民币25406元以下(含25406元)的简单民事、海事、海商案件 , 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

诉讼:小额诉讼适用门槛调整 25406元以下案件“一审终审”。新《民事诉讼法》增设的小额诉讼制度是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并列的独立诉讼程序 , 适用于标的额较小、案情简单的金钱给付纠纷 。 该程序实行“一审终审” , 当事人不得提出上诉 。 根据民诉法规定 , “小额”认定标准是各省区市以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为限 。 去年 , 我省小额诉讼的标的额为23480元以下 , 根据《江苏统计年鉴(2019)》发布的2018年度我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额 , 省高院确定今年“小额”的认定标准 。 (顾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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