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南方日报:及时修法才能适应时代

「互联网」南方日报:及时修法才能适应时代。已实行逾11年的《反垄断法》将迎来首次“大修”!日前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其网站就《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31日 。

「互联网」南方日报:及时修法才能适应时代。在笔者看来 , “大修”的最大亮点是首次将互联网新业态列入其中 。 旧版《反垄断法》于2008年实施 , 所针对的主要是传统产业 。 而随着时代变化 , 问题已有所不同 。 现在 , 互联网几乎链接了一切 , 它开放透明、高效流动 , 给人们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 然而它也呈现出规模化趋势 , 带来了垄断疑问 。 2017年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界定了不正当竞争行为 , 2019年的《电子商务法》也专门规定 , 平台不得对经营者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 。 法律需要协调一致 , 《反垄断法》并肩而上 , 是时代进步的需要 , 也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立法精神 。

通过具体内容来看 , 在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时 , 征求意见稿特别提及:“认定互联网领域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还应当考虑网络效应、规模经济、锁定效应、掌握和处理相关数据的能力等因素 。 ”这是相当有新意的一条措施 , 可以更好应对互联网行业纷繁复杂的乱象 。 比如 , 微信和淘宝至今不能互通有无 , 微博抖音“封杀”新闻层出不穷 , 几乎每个创业赛道后都站着“巨头”的影子 , 这里面有没有滥用垄断优势 , 有没有强迫交易、排他性竞争问题等 , 传统的管理办法很难说清楚 。 征求意见稿列出的考虑因素 , 有利于厘清一些超级平台的角色 。

以此为基础 , 外界更期待修法能破解互联网经济“二选一”等热点难题 。 过去掌握话语权的传统产业 , 在规模化、集中化的平台前 , 已然居于弱势地位 。 一些平台着眼于“流量之争” , 动辄要求“新品首发”“独家”等条件 , 甚至以隐形降权的方式要求商家选边站队 , 有店大欺客之嫌 。 尽管有人说:“平台用规模优势换更多商家合作 , 用流量换优质商家货源 , 是再正常不过的市场行为 。 ”但真正的市场竞争 , 应该是公平开放、包容共享 , 商家在哪里做生意 , 由自己选择 。 在这方面 , 新法有望进一步明确定性 , 从而净化互联网经济的生态和风气 。

重典才能治乱 , 猛药才能去疴 。 一旦确认存在垄断行为 , 就应该以雷霆手段 , 抓住典型案例 , 发出震慑信号 。 此次征求意见稿加大了处罚力度 。 根据“法律责任”章节 , 罚款限额从50万元提高至5000万元 。 对比《电子商务法》“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 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 这是相当有震慑力的 , 释放了一种鲜明的零容忍态度——对任何滥用垄断优势 , 剥夺、限制、排斥竞争 , 特别是打压、封杀中小竞争者的行为 , 都必须予以强硬回击 , 打消它们滥用垄断优势的底气 。 互联网经济也要一视同仁 , 没有例外 。

适应新时代 , 《反垄断法》修订有利于为参与各方划定行为边界 , 倡导各互联网企业之间秉持宽容开放的态度 。 如此 , 才能推动互联网经济规范化、法治化发展 , 更好服务于中国经济的创新与变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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