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通道」南方日报:大火烧不开的消防通道,用法律清理

重庆“1·1”火灾中 , 因消防通道被众多违停的车辆堵塞 , 消防车前进70多米足足用了一个多小时 。 令人语塞的是 , 占道车辆被合力推开的视频热度尚未散去 , 有报道称 , 火灾发生次日 , 又有不少车将这段生命通道牢牢占据 。

刚发生过火灾的地方尚且如此 , 其他消防通道的命运无疑更令人忧虑 。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近日开展了全省消防车通道集中清查紧急行动 , 发现目前全省仍有近四分之一的消防通道被占用 。

消防通道为何连大火都烧不开?缺乏消防安全教育、小区物业管理不到位、缺少停车位置等客观因素确实存在 , 但难道大火不是最强有力的消防安全教育吗?消防车无法通行致使火势蔓延 , 仍不足以让附近的居民清楚此处是消防通道?当在消防通道上停车成了一种被默认的行为习惯 , 物业又如何能平息类似“不然停在哪里”的无端众怒?

「消防通道」南方日报:大火烧不开的消防通道,用法律清理。归根到底还是因为违停的人抱有侥幸心理并且人多势众——火灾的发生无法预料 , 就近停车的便利却日复一日摆在面前 。 而原本有消防安全意识的人看到别人明目张胆地堵路 , 要抵抗住这种现时的诱惑更是难上加难 。 因为没有停车位便挤占消防通道的人 , 恐怕有了停车位也未必会规范停车 。

那么只能任由维系着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消防通道被阻断吗?如果晓理动情都无法达到目的 , 就要以法律为原则兜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章明确 , “个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 , 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 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 强制执行 , 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 然而 , 违停的人并非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在阻挠自己和他人及时获得救助 , 却放任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处于危险之中 , 与这种行为的恶劣性质及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相比 , 警告或者五百元罚款的违法成本或许太轻 。

在相关法律调整之前 , 有关部门至少可以先做到加强执法力度 , 严格执法、违法必究 , 防止车主与监管部门打游击 , 尽可能打消法不责众的侥幸念头 。 广东省今年上半年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消防车通道集中治理行动 , 整治效果值得期待 。

「消防通道」南方日报:大火烧不开的消防通道,用法律清理。此外 , 法律规定了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相关责任、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 有关部门应将消防工作落实到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 并追责到人 , 倒逼公众强化对消防安全的重视程度 。 每一名公民都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 应该鼓励大家为维护自身安全采取行动 , 发现占用消防通道的情况立即举报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