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女士』成都女子起诉索要38万货款 钱没要到反倒欠对方10万( 三 )
专家观点
1 法官无义务替被告举证 对原告举证过于严苛
曾在某中院担任8年法官的苏州大学优秀青年学者、法学博士庄绪龙表示 , 被告未出庭 , 等于放弃了自己抗辩的权利 , 根据民事诉讼“优势证据原则” , 当原告提供的证据能够有超过50%以上证明己方观点 , 法官就应该做出对原告有利的推定 。
“法官没有义务替被告举证 , 原告的证据虽然有瑕疵 , 但从其提供的整体证据来说 , 可以推定被告有这些债务 , 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不同 , 刑事案件需要100%确定证据 , 民事案件只要盖然性原则就可以了 。 ”庄绪龙说 , 这个案子显然对原告举证过于严苛 , 涉嫌违反“证据优势原则” 。
2 原告主张一开始就陷入被动境地 庭审中又加重己方举证义务
另一名曾经在成都某法院担任法官、目前转行做律师的人士表示 , 根据成都法院审判经验 , 当被告不出庭 , 法官对于证据的三性(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认可将更加严格 。
“那13张进购单不可能部分认可 , 部分不认可 。 既然存疑 , 就全部不予以认可 。 ”他表示 , 既然原告在庭审中“自认”有添加 , 而“自认是证据之王” , 那么法官对于13张进购单的真实性就会存疑 , 若无法举证系“对方认可”下添加的 , 就需要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 “在法院目前案件这么多的情况下 , 二审法院应该直接改判 , 不会发回重审 , 而这13张进购单一旦不被认可 , 原告倒欠的钱 , 会超过10万 。 ”
这名前任法官表示 , 从诉讼技巧来说 , 原告主张一开始就把自己陷入被动境地 , 而庭审中又进一步加重己方举证义务 , 正确操作是 , 不应该主张对方已付款34.2万 , 把这个省略掉 , 直接主张被告拖欠的款项即可 。
以上两位专业人士都认为 , 这份判决一旦生效 , 意味着原告倒欠被告10万元 。
『毛女士』成都女子起诉索要38万货款 钱没要到反倒欠对方10万。成都商报-红星新闻采访人员 钟美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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