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某』开奔驰却拒不给付2万余元货款 法院:拘留15日罚款1000( 二 )

『刘某某』开奔驰却拒不给付2万余元货款 法院:拘留15日罚款1000。据法院介绍 , 执行过程中 , 向刘某某下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文书 , 并多次催促其履行义务 , 但刘某某依然置之不理 , 拒不申报财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

最终 , 法院只得对刘某某采取强制措施 , 拘留15日 , 并处罚款1000元 。 2020年1月2日 , 刘某某被送进了都江堰市拘留所 。

拘留第4日 , 刘某某的妻子才赶到了法院 , 代其丈夫履行了拖欠已久的28500元货款和利息 , 并向法院缴纳了罚金 。 五年欠款 , 终于结清 。 而后 , 介于当事人用心忏悔了自己的过错 , 并表示将知错就改 , 法院也随之提前结束了对其的拘留处罚 。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采访人员 杜玉全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