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给业主发过年红包合法吗?宜宾一小区遭投诉一度暂停( 十 )

业委会有权决定给业主发放福利吗?

从事过多年房地产和物业行业法务工作的法律专业人士李飞认为:小区业委会决定给业主发放福利虽然看似好意 , 但确实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 按《物权法》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五十五条、《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六十六条之规定 , 这些经营性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 可用于共有部位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或者补充物业专项维修基金 , 也可以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 , 用于物业管理的其他需要 。 可见在法律规定中 , 并没有明确可以用小区经营收益来给业主发福利 。 并且该小区并没有召开全体业主会议商讨此事 , 而是仅以业委会决定来作出发福利的决定 。 “该届业委会委员已于去年9月初就已经出现人员空缺 , 还没完成人员增补工作 , 不具备行使业委会全部职责的资格 。 ”李飞表示 。

李飞人为 , 如果是刚建成不久的小区 , 可能维护得比较好 , 需要动用的维修资金还不多 。 但随着以后小区逐渐老旧 , 电梯等公用设备老化 , 要维修的地方肯定会越来越多 , 到时候如果维修资金有缺口 , 再去向业主摊派收钱 , 通常会很困难 。 “因此 , 业委会用经营性收入给业主发福利的做法一来不合法 , 二来也不妥 , 很明显是一个短期的短视行为 。 ”李飞认为 , 应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 , 让经营性收入真正取之于民 , 用之于民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