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给业主发过年红包合法吗?宜宾一小区遭投诉一度暂停(11)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郭刚律师认为 ,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确未规定经营性收益可直接发钱给业主 , 但依据民商事领域“法无明文禁止皆可行”的法律原则 , 只要业委会对发钱决议的程序合法 , 发钱其实也未必不可 。 在程序上 ,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 ,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 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或决议对外代表业主进行民事活动 , 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全体业主承担 。

郭刚表示 , 业主委员会自身并无直接决定发不发钱的权利 , 而是须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或决议才能执行发不发钱的决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 , 其作出的决定若侵害了业主合法权益的 , 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 同时 , 业主还可向行政部门直接投诉控告业委会的行为 , 请求行政部门对其予以责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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