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上的丛林中国

顾名思义 , 马路就是马走的路 , 或马车走的路 。 马走的路 , 叫做马路 , 顺理成章;马车走的路 , 似乎叫做车路更加合适 。 车路和马路相比 , 只是更宽阔平坦一些 , 马照样可以走;而且马车必须有马 , 车和马难舍难分 , 依然叫做马路 , 也未为不可 。 人可以走马路吗?当然可以 。 在马路上甩火腿是走马路 , 骑在马背上 , 坐在马车里 , 也是走马路 。 马路 , 并非专供马或马车行走的路 , 反而是为人服务的 。 马路 , 是人为了获得更快的运动速度 , 从而利用工具达到目的的手段 。 从步行到骑马坐马车 , 是人类文明的重大进步 , 同样可以说 , 马路也是人类文明的伟大成果 。 马路本是人路 , 是更好的人路 。 马车尚未退出历史舞台 , 人类又发明了新的交通工具 , 有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等等 。 自行车、摩托车直接在马路上跑就可以 , 汽车就比较困难 。 因此又出现了供汽车行驶的道路 , 叫做公路 。 公路和马路一样 , 并非专供汽车行驶 , 摩托车、自行车可以走 , 马和马车可以走 , 人照样可以走 。 出于习惯 , 公路还是可以叫做马路 。 再后来出现的高速公路 , 不在此例 。 今天 , 马和马车已经消失的地方 , 比如城市的大街上 , 我们还是习惯性地称之为马路 。 马和马车消失了 , 城里的马路上却更加繁忙 。 行人、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自行车、小汽车、大货车你来我往、熙熙攘攘 , 如果没有规矩 , 很容易堵成一锅粥 。 为了保证交通秩序的畅通 , 保证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 《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了 。 《道法》制定了一些强制条款 , 比如红灯停车 , 闯了红灯就要受到处罚 。 也有若干似是而非的条款 , 比如人行道绿灯时 , 左右转弯的机动车要避让行人 。 以我的观察 , 除了强制性的条款 , 而且有相应的取证措施之外 , 其实马路上流行的还是丛林法则 。 即以人行道绿灯时 , 左右转弯的机动车要避让行人为例 , 很少有机动车避让行人 , 反而都是行人避让机动车 。 道理大家都知道 , 机动车很强大 , 行人很弱小 , 好汉不吃眼前亏 , 以卵击石的事 , 没有人会干 。 又比如人行道绿灯时 , 电动自行车闯红灯 , 也不会避让行人 , 而是行人避让电动自行车 。 再比如没有红绿灯的人行道 , 行人有优先通过权 , 机动车有几个主动让行的?大货车变道 , 根本不考虑直行小汽车的感受 , 一副我是流氓我怕谁的嘴脸 。 不服气 , 你就撞上来吧!更有甚者 , 是特权车 , 它一上路就横冲直撞 , 其他人都得躲远点 。 明明有《道法》 , 这不是不讲规矩了吗?看似不讲规矩 , 其实也讲规矩的 , 不过讲的不是《道法》上的规矩 , 而是动物世界的规矩 。 著名叫兽韩德强说 , 大象走路 , 哪能顾得了蚂蚁螳螂?这是什么法则?毫无疑问 , 这是丛林法则 , 即弱肉强食的法则 。 动物世界 , 就是遵循这样的法则 。 韩德强说的不够全面 , 可以做些补充 。 大象走路 , 固然顾不了蚂蚁螳螂 , 其实连狮子、豹子也顾不了的 。 顾不了蚂蚁螳螂的 , 又何止大象? 看看我们的马路上 , 是不是如此? 关于马路 , 有一个广为流传的故事 , 据说体现了周恩来的睿智 。 不怀好意的外国采访人员问:“在你们中国 , 明明是人走的路 , 为什么却要叫‘马路’呢?” 周恩来不假思索地答道:“我们走的是马克思主义道路 , 简称马路 。 ” 此亦马路 , 彼亦马路 , 幸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同一条马路 。 20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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