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从“证据之王”到“是非之王”
作者: 柴会群 , 南方新闻网发布 [导读]因为其专业性和权威性而被誉为“证据之王”的司法鉴定 , 近年来正在面临越来越多的质疑 , 被人戏称为“是非之王” 。 中国司法的公信力因此备受挑战 。 2007年8月25日 , 时年38岁的妇女代义死亡 , 警方鉴定认为是自杀——服用了过量氨基比林咖啡因 。 而代家认为 , 代义死于他杀 , 由此 , 引发了旷日持久的鉴定风波 。 曾被誉为“证据之王”的司法鉴定 , 近年来 , 却因黄静案、代义案、躲猫猫案等鉴定争议 , 广被舆论质疑 , 被人戏称为“是非之王” 。 法医界认为 , 其重要原因是司法鉴定常受某些权力拥有者左右 , 丧失了独立性 。 “自侦自鉴”被认为是最重要的弊端之一 。 但是 , 此类改革并未彻底 , 作出错误鉴定的法医往往受罚轻微 。 如何改革已事关司法公正的底线 。 为弄清胞妹代义死因 , 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县女子代力不惜“以身试药” , 口服近百粒药片 , 为此赢得了一次“阳光鉴定” , 推翻了此前警方的鉴定结论(详见本报2009年7月15日《女子以身试药拷问司法鉴定》) 。 此事近日再起波澜 。 2009年12月22日 , 黑河市在哈尔滨市召开“新闻通报会” , 向多家媒体宣布了由黑河市政法委组织的专家论证意见 , 仍然认为代义死于药物中毒 。 不过 , 该“最终结论”(黑龙江政法委副书记吴全刚语)发布后 , 又在法医界引起诸多争议 。 因为其专业性和权威性而被誉为“证据之王”的司法鉴定 , 近年来正在面临越来越多的质疑 , 被人戏称为“是非之王” 。 中国司法的公信力因此备受挑战 。 代义案:“以身试药”奈若何 2007年8月25日年 , 黑河市嫩江县居民代义死于家中 , 死时嘴角流血 , 包括颈部在内身上有多处伤痕 。 不过嫩江县公安局出具的鉴定报告认为 , 代义死于氨基比林咖啡因药物中毒 , 主要依据是在代义血液和胃液中检出该药物成分 , 警方在代义家中发现一个过期的氨基比林咖啡因药瓶 。 然而代家人认为 , 氨基比林咖啡因作为一种感冒药 , 不可能让代义在短短半小时内死亡 。 他们怀疑代义是被丈夫徐某所害 。 嫩江县公安局遂邀请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专家闵建雄等人再次鉴定 , 维持原结论 。 代义姐姐代力对此结果仍不认同 , 并在代义被强行火化之前 , 在县公安局当众服下近百粒氨基比林咖啡因药片 , 试图通过“人体试验”否定胞妹的“药物中毒死亡”说 。 此事引起震动 。 黑河市政法委委托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对代义死因再次鉴定 , 结论是代义“排除药物中毒死亡 , 不排除扼颈并捂压口腔死亡” , 从而否定此前的鉴定结论 。 结果 , 法医界对代义死因的争议更为激烈 。 其中知名法医张益鹄(已故)支持药物中毒死亡说 , 另一位著名法医、最高检技术中心副主任王雪梅则支持扼颈致死说 。 数月过后 , 黑河市召开“专家论证会”再次分析代义死因 , 结论仍是“药物中毒死亡” 。 在华夏的鉴定中 , 排除代义氨基比林咖啡因药物中毒死亡的主要依据 , 就是在代义的肝组织中未检出氨基比林的代谢产物4-氨基安替比林 , 这说明氨基比林咖啡因并未在代义体内吸收代谢 , 因此也不可能导致中毒死亡 。 此结论一度在法医圈内引起震动 , 因为如果肝内没有代谢产物 , 却有相关药成分 , 意味着肝内检出的药物可能是人为添加所致 。 黑河市政法委副书记吴全刚称 , 他们又委托国家生物医学分析中心对代义肝内是否有4-氨基安替比林专门进行检测 。 结果是代义肝组织中含有4-氨基安替比林845.9微克/千克 。 然而华夏物证鉴定中心专家认为 , 如此的剂量绝对不足以致人死亡 , 且如此剂量低于华夏仪器的检出限 。 据华夏法医胡志强称 , 在专家论证会上 , 他和华夏的另一位法医曾当即提出 , 845.9微克/千克的含量能说是中毒吗?现场无一名专家对此作出解释 。 著名法医、最高人民检察院技术中心副主任王雪梅认为 , 国家生物医学分析中心的检测结果 , 反而从技术层面上否定了代义药物中毒致死说 。 按照这个浓度 , 根本不足以致命 。 值得一提的是 , 被吴全刚称为“最终结论”的专家论证意见并没有形成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鉴定书 。 而是出具了一份由11位专家签名的“论证意见书” 。 黄静案:警方与非警方的鉴定对峙 一位业内人士认为 , 法医界围绕代义案的争议 , 实际上是近十年来司法鉴定领域围绕司法鉴定的功能、体制、程序等固有分歧的一次集中反映 。 关于司法鉴定的争议由来已久 , 不过长期以来只限于业内 。 一直到2004年黄静案发生 , 才让国人第一次发现 , 被视为科学和公正化身的司法鉴定 , 本身存在如此众多的问题 。 2003年2月24日 , 21岁的女教师黄静被人发现赤身死在其宿舍内 , 男友姜俊武成为犯罪嫌疑人 , 被怀疑强奸杀人 , 现场也有姜俊武的精液 。 然而 , 随着法医的介入 , 这个原本简单的案子开始复杂化 。 由湘潭市公安局出具的法医鉴定认为 , 黄静系患风心病、冠心病急性发作死亡 。 这意味姜俊武不必对黄静的死负刑责 。 因黄家人不服 , 湖南省公安厅出具了第二个鉴定结果:黄静系因肺梗死引起急性心力衰竭而死亡 。 这个鉴定结论同样认为黄静系身体原因死亡 。 黄静家人仍不服 , 湖南省公安遂邀公安部法医闵建雄再次对黄静死因鉴定 , 结果维持了湖南省公安厅的鉴定结论 。 然而 , 随着非公安系统法医的介入 , 由三级公安法医作出的被认为“板上钉钉”的鉴定结论被推翻 。 先是南京医科大学的鉴定认为:黄静属非正常死亡 , 因风心、冠心病或肺梗死猝死的根据不足 。 而当中山医科大学法医后来再次对黄静进行尸检时 , 发现由警方负责保管的黄静尸体竟然高度腐败 , 且至关重要的心脏、器官缺失 。 此次鉴定结论是:黄静因风湿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肺梗死致死缺乏证据 。 警方与非警方的鉴定结果针锋相对 , 法院遂再委托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再次鉴定 , 结果后者以尸体腐败、缺乏鉴定材料为由拒绝鉴定 。 此后 , 被认为具有最高权威的最高人民法院法医介入 , 由5名知名法医专家签名的鉴定报告最后认为:被鉴定人黄静在潜在病理改变的基础下 , 因姜俊武采用较特殊方式进行的性活动促发死亡 。 该结论否认黄静心脏病死亡说 , 而同时也没有认定黄静系外力导致死亡 。 这是一个后来在法医学界引起极大争议的鉴定结论 , 质疑者认为 , 这是一个“骑墙”式鉴定 , 仍然没有弄清黄静的真实死因 。 所谓“特殊性活动促发死亡”更是被质疑者戏称鉴定人“发明”了一种新的死亡方式 。 改革“走对了路”还是“号错了脉” 尽管最高人民法院的鉴定充满争议 , 但法院认为该鉴定结论“更科学、全面、客观真实” 。 并以此判决姜俊武无罪 。 黄静家人并没有因为审判的结束而放弃 , 他们仍在通过各种方式寻找黄静的死亡真相 。 直到现在 , 黄静的尸体仍然保留在母亲家中 。 呼唤改革弊端重重的司法鉴定体制 , 也被国家立法机关摆上了议程 。 2005年2月28日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上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 其中黄静案被认为起到推动作用 。 决定的主要内容之一 , 是规定人民法院、司法部门不得设立司法鉴定机构 , 侦查机关可以设立司法鉴定机构 , 但不得面向社会 。 最高人民法院为此将原司法鉴定机构剥离 , 被认为与黄静案直接相关——黄静案中 , 法院最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鉴定结果判决 , 被认为是“自审自鉴”露出弊端 。 原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 , 也不得不更名改制 。 不过 , 有法医专家认为 , 黄静案暴露出的主要司法鉴定弊病并不是审判环节的“自审自鉴” , 而是侦查环节的“自侦自鉴” , 决定对“自审自鉴”改革 , 是“号错了脉 , 开错了方” 。 该专家称 , 中国的司法鉴定主体是公安系统法医 。 公安部门的法医占到法医总数的80%以上 , 呈“一家独大”之势 。 不过 , 长期以来由于“自侦自鉴”缺乏监督和制约 , 一直被人诟病 。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医认为 , 黄静案中 , 正是因为警方先前错误的鉴定结论 , 使得后来的鉴定困难重重 , 并最终影响到判决 。 以“决定”为标志的司法鉴定改革启动后 , 在法医界引起两种不同的反弹 , 一种意见认为改革并不彻底 , 公安系统的“自侦自鉴”弊病不仅没有解决 , 反而因为法院系统的法医被剥离、检察系统的法医被弱化而更加突出 。 而公安系统有法医认为改革是“以乱治乱” , 脱离了实际 。 决定实施两年后 , 黑龙江“代义案”发生 。 就鉴定过程而言 , 代义案可谓是黄静案的翻版:当地警方出具鉴定结论排除他杀——上级公安部门维持该结论——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再度维持结论——其他鉴定机构推翻警方鉴定结论——真正死亡原因成谜 。 连丽丽案:未被追究的法医 在黄静案、代义案等多起引起司法鉴定争议的案件中 , 辽宁连丽丽案是惟一一起以事实推翻警方鉴定结论的案件 。 不过 , 在事件真相大白之后 , 只有一位普通医生受到刑事追究 , 警方支持初次错误鉴定结论的上级法医更是毫发无损 。 2000年6月29日 , 22岁的鞍山姑娘连丽丽死于当地一家大酒店 。 后经证实死前曾与人发生性关系 , 当地交通局干部尚尔琦被认为有嫌疑 。 然而 , 警方初次作出的法医鉴定 , 却认为连丽丽患急性出血性胰腺炎死亡 。 此结论让连家无法接受 。 连丽丽母亲王书发现 , 警方鉴定书的签名人当中有一位尚尔琦母亲所在医院的医生 , 遂对鉴定的公正性产生怀疑 。 在连家要求下 , 当地警方请公安部物证鉴定专家闵建雄等2名法医专家对该案复检 , 维持原结论 。 尚尔琦随后被释放 。 连家遂多次上访 。 原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出具报告认为 , 排除连丽丽胰腺炎死亡 , 但无法认定其死因 。 后来 , 接受当地检察院委托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医出具鉴定结论认为 , 连丽丽“因酒因药引起胰腺出血死亡” 。 但尚尔琦仍未被进一步追查 。 最后 , 当地政府邀请全国著名专家对连丽丽死因进行论证 。 2003年3月 , 七位全国著名法医专家一致认为连丽丽并非死于胰腺炎 , 极可能死于他杀 。 然而当地警方一度拒绝再度立案抓人 。 连丽丽母亲为此连闯中南海、人民大会堂 , 最终引起公安部重视 。 2004年 , 公安部派出侦查专家介入该案 , 结果发现重大疑点 , 案件很快告破 , 尚尔琦供认强奸并用枕头捂死连丽丽的经过 。 事后 , 尚还找到一位连丽丽的同学 , 威逼其为自己作假证 。 当这位同学面对专案组说出实情后 , 一度放声大哭 , 多年的良心不安终于得获解脱 。 尚尔琦最终被判无期徒刑 , 此时距连丽丽死亡已有5年 。 连丽丽案真相大白后 , 对涉案法医的处理却显得困难重重 。 最后 , 只有在鉴定书上签名的医生以妨害司法罪被判刑3年 。 其他几位涉案法医仅受到调离、记过、警告等处分 。 而维持当地警方鉴定结论的公安部法医闵建雄并未受到任何追究 。 据王书介绍 , 她曾向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提出将对连丽丽的错误鉴定结论收回 , 但未能如愿 。 尽管凶手伏法 , 但王书仍然继续赴京上访 , 反映连丽丽案中暴露出来的法医问题 。 她对南方周末采访人员说 , 女儿之死本来是个极为简单的刑事案 , 但因为法医的失职和背后可能的腐败而变得很复杂 , 全家为此付出了巨大代介 , 也浪费了国家大量司法资源 , 当事人应该对此付出代价 。 (南方周末) 本帖转自腾讯网 , 转帖者:李友文 , 联系电话:183907320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