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被烧伤 两男子获赔49万

  北京青年报讯(记者 李铁柱)2017年6月27日 , 岳阳市的汪先生和李先生不顾自身安全 , 冲入摆有4只液化气罐的火灾现场 , 确保了现场几十名顾客的生命安全 , 两人却全身重度烧伤 。 见义勇为受伤後 , 事发地的农庄和保险公司却对两人的赔偿产生分歧 。 据湖南省岳阳县法院1月18日消息 , 法院审理了该见义勇为受害者纠纷案件 。

  据了解 , 2017年6月26日中午 ,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某农庄因厨房环保油发生泄漏 , 引起火灾 。 当时 , 正在农庄就餐消费的汪先生和李先生见火灾现场摆有4只液化气罐 , 存在极大的爆炸隐患 , 於是冲入火海将液化气罐拖移到安全地点 。 两人因此全身重度烧伤 , 被送往医院治疗 。

  农庄对二人的见义勇为事迹予以认可 , 但认为其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了公众责任险 , 汪先生和李先生的损失应由保险公司在每人次20万元限额内予以赔偿 。

  保险公司认为该案系见义勇为受害者纠纷 , 保险公司既不是该案事故的引起者 , 也不是该案事故受益人;即使承担保险责任也应在确保属於保险责任的前提下 , 只在医疗费2万元和残疾赔偿金18万元保险限额内赔偿 , 伤者的其他损失均不属於保险合同赔偿范围 。

  针对这起纠纷 , 岳阳县法院审理後依法判决由保险公司分别赔偿汪先生、李先生经济损失各20万元 , 由农庄赔偿汪先生经济损失52821元;由农庄赔偿李先生经济损失37023元 。 判决生效後 , 农庄和保险公司均支付了汪先生、李先生的赔偿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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