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槽■主管说,个人所得税5个常识,会计不会,先别考虑跳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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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跳槽■主管说,个人所得税5个常识,会计不会,先别考虑跳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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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可以通过哪些渠道?

注意到,根据《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的规定:为便利纳税人 , 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 。 纳税人可优先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客户端)办理年度汇算 , 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 , 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 选择邮寄申报的 , 纳税人需将申报表寄送至任职受雇单位(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 , 为户籍或者经常居住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告指定的税务机关 。

2、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 , 怎么办理退税?

纳税人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 , 税务机关在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客户端)提供便捷退税功能 , 纳税人可以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 , 通过简易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2020年3月1日前离境的 , 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

3、到外地从事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的总承包建筑安装企业 , 怎么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的相关规定:一、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派驻跨省异地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 , 由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总承包企业和分承包企业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聘用劳务人员跨省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 , 由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

4、单位给出差人员发放的交通费、餐费补贴 , 需要并入当月工资、薪金计 , 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 , 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标准 , 凭出差人员实际发生的交通费、餐费发票作为公司费用予以报销 , 可以不作为个人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 但对于单位以差旅费名义发放的工资性质的津补贴 , 应纳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 在实际工作中 , 为职工配备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属于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所得 , 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 对企业以劳保等名义向职工发放的其他实物、以现金等形式支付的劳动保护费等 , 应并入工资薪金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

5、个人在公司任职 , 同时兼任董事取得收入 , 怎么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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