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武汉有关部门及时收集和公布下列信息

第三项数据应由武汉或湖北、国家有关部门出资 , 借助社会力量 , 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接收和公布这些数据的承办方 。 招标文件应要求投标方标明以病人人数为计量单位的单价 , 以及该系统能够投入使用的日期和时间 。 做为重大特殊情况下的紧急招标 , 应申请豁免 , 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 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 ”的限制 ,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以5个自然日以内为宜 。 在这场灾难面前 , 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是否会以成本价甚至免费来承担这项任务 , 我难以判断 , 但我相信他们一定不会漫天要价 。 看了网文《武汉真实口述:“父亲的肺已经全白了 , 但医生仍说没有权力确诊”》以后 , 我心情十分沉痛 , 有感而发提出以上建议 。 该文若是虚假的 , 收集和公布这些数据也没有害处;该文若是真实的 , 这样做就更有必要 。 虽然我身处湖北之外 , 疫情不似湖北严重 , 但我深知为了避免疫情进一步扩散 , 做出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之事 , 对千万人口的城市进行封城 , 要下多大的决心;在左右为难的情况下 , 武汉、湖北、国家最终从大局出发决定封城 , 武汉人民要做出多大的牺牲!我谨希望武汉能够收集和公布这些数据 , 用以表明武汉有关疫情的信息是透明的 , 是敢于接受公众的监督 , 能够正视问题 , 变压力为动力去尽快解决问题的;对远超医院的诊治接纳能力而无法及时进行诊断治疗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 , 也是不会放弃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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