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最新!疫情防控期间武汉人社政策( 八 )

答:对于“网上”暂未提供办理的业务 , 如单位申报失业金告知、工伤认定及工伤待遇申领、异地就医登记、死亡待遇核定(含在职和退休)、社保卡业务(其中卡解锁(密)、注销、解挂还需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前住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等等 , 参保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社保机构对外服务电子邮箱或拨打服务电话申请办理 。 各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对外服务QQ号、QQ群也可在线人工办理业务 。 疫情防控期间社保经办服务联系方式如下:

7、哪些社保业务可以延期办理?

答: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因疫情防控而不能及时申报或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转移接续、职工或近亲属申报工伤认定以及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支付手续的 , 社保部门可延期办理并确保参保单位及个人社保利益不受影响 。 在疫情期结束后 , 参保单位及个人应按规定时限及要求办理 。 涉及相关社保待遇结算、支付和发放 , 可从原到期时开始计算 , 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补发 , 确保参保人应享受待遇不受影响 。 因此 , 在疫情防控期间 , 各参保单位及个人可暂不必急于办理现场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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