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办]疫情防控期间,武汉推行医保经办业务“不见面”办理( 二 )

备案查询类业务实行网上办

异地就医登记、生育登记、生育津贴等业务实现网上办理 。 参保人员可采用电话、QQ、电子邮件等方式将相关信息告知各区医保经办机构 , 各区医保经办机构按要求即时办理 。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在网上办理生育就医登记(操作程序为:手机登陆支付宝-武汉人社-生育就医登记) 。 各区经办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 经审核后参保人员即可在定点机构持卡就医 。

医保待遇类业务实行延期办

参保人员因各种原因现金垫付的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 , 可在疫情解除后办理报销 , 因疫情防控延迟申报的 , 不受办理时限的限制 。 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办理的 , 参保人员可向各医保经办机构申请不见面办理 , 各医保经办机构核实情况后 , 指导参保人员将收费票据、费用清单原件 , 及出院小结、社会保障卡复印件等资料寄往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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