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德谈专利之争:已在中国申请,先验证药有效

吉利德谈瑞德西韦应用专利之争:已在中国申请 , 先验证药有效澎湃新闻采访人员 包雨朦2020-02-06 12:11 来源:澎湃新闻: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5814032视频-吉利德回应瑞德西韦专利之争:患者第一 :https://video.sina.cn/news/2020-02-06/detail-iimxyqvz0850216.d.html?vt=4&wm=30490005412235766 2月6日上午 , 美国制药公司吉利德对近日引发讨论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潜在药物瑞德西韦的专利之争进行了回应 。 吉利德在发给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人员的回应中称 , 吉利德研发了瑞德西韦(Remdesivir) , 并在美国、中国及世界其他地区拥有专利 。 2016年 , 针对瑞德西韦(Remdesivir)在冠状病毒上的应用 , 吉利德在中国以及全球申请了更多的专利 。 在中国 , 对于冠状病毒应用的专利申请尚待批准 。 2月4日 , 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在官网发布文章称 , 该机构研究发现吉利德在研药物瑞德西韦在体外实验中取得了显著的抗新型冠状病毒的效果 。 有了这一发现之后 , 武汉病毒所于1月21日将瑞德西韦的抗2019-nCoV的用途申请了专利 。 上述消息公开后 , 引发舆论质疑 。 武汉病毒所是否有资格把吉利德的专利药物进行药物应用专利的申报? “药品的新用途是可以申请专利的 , 并且这是行业内的常规做法 。 ”紫藤知识产权高级知识产权顾问赵佑斌此前向澎湃新闻采访人员表示 , “瑞德西韦本来是用来抗埃博拉病毒的 , 新冠病毒以前世界上还没有 , 用瑞德西韦抗新冠肺炎是药品的新应用 , 所以可以申请专利 。 ” 当然 , 申请未必能获得批准 。 吉利德在回应中称:“我们注意到关于武汉病毒研究所专利申请的相关报道 。 吉利德无权干涉专利局是否向中国研究人员授予专利 。 武汉病毒研究所的专利申请是在吉利德提交申请的三年多时间之后提交的 , 对这份申请的考量将会综合目前对于该合成药物已知的了解和正在申请中的专利 。 ” 吉利德指出 , 目前他们无法对研究人员专利申请的细节发表评论 , 因为专利申请内容在18个月之后才会公布 , “目前 , 我们关注的重点是尽快确定瑞德西韦治疗2019-nCoV感染者的潜在安全性和有效性 , 并对未来潜在的供应需求加快生产进度 。 ” 吉利德还指出 , 瑞德西韦是一种在研药物 , 这意味着它作为2019-nCoV治疗手段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被确定 。 吉利德正尽一切所能与中国、美国和世界卫生组织的官员开展密切沟通和合作 , 以便能够尽快确定瑞德西韦作为2019-nCoV治疗手段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 我们也在努力迅速扩大该药的生产规模 , 以满足未来潜在的供应需求 。 “我们认为 , 现阶段讨论任何强制许可或其他类型许可还为时过早 。 我们并未与监管部门就吉利德的生产供应成本或财务回报进行过任何的讨论 。 ”吉利德方面指出 。 当地时间2月5日 , 吉利德全球CEO Daniel O’Day也在一场公司会议中对专利问题进行了回应 。 “这对我们在全球的健康事业没有影响 。 我要强调的是 , 我们的责任是患者 。 我们的首要任务是找到正确的临床试验项目 , 用科学和实据证明提供给患者的药物是有效的 。 同时 , 提高产能 , 满足全球的患者需求 。 ” Daniel O’Day表示 。 “专利并不是眼下我们首要关心的问题 。 我问过负责专利的同事 , 就像吉利德的其他药物一样 , 我们已经为Remdesivir在全球各个地区申请了化合物、使用专利包括冠状病毒 。 我们不会卷入这个专利的问题 , 我们会找到方法来帮助患者 , 当然我们也会以另外的办法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 , 但是患者是第一位的 。 ” 公开信息显示 , 目前吉利德已经在中国对瑞德西韦申报了两项专利 , 一项为化学结构专利 , 一项为应用专利 。 其中前者已经在中国获得许可 , 后者处于待审批状态 。 紫藤知识产权高级知识产权顾问赵佑斌此前接受澎湃新闻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 , 武汉病毒所想要拿下瑞德西韦抗2019新型冠状病毒新用途专利有一定难度 。 因为这件用途专利获得授权必须满足新颖性、创造性、专利说明书公开充分等条件 。 吉利德已经将瑞德西韦的化合物结构与治疗冠状病毒的用途申请了专利 。 并且在用途专利中概括了所有抗冠状病毒的用途 , 而且还提到冠状病毒科聚合酶被抑制的技术特征 。 “理论上这件专利如果获得授权 , 吉利德要生产专门用于治疗新型冠状病毒的药 , 就可能落在该专利的保护范围内 , 也要得到武汉病毒所的许可 。 这样双方可以交叉许可 , 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降低药品价格的筹码 。 或者将相关专利转让或许可给吉利德 , 获得一定的转让费或许可费 , 这也是医药界的常规做法 。 ” 赵佑斌说 。 这一观点也在《中国科学报》援引的知情人士说法中得到了体现:“这种做法也是为了保护国家利益 , 如果我们不抢先注册药品用途 , 以后这个药物的供应、价格上都保证不了 。 国外公司想给你药就给你药 , 不想给你药就不给你药 , 想要多少钱就要多少钱 , 这样中国必将受制于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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