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这场发布会上的六个数,暖暖的!(11)

三是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 , 全额退还2020年1月1日后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

四是对与新型冠状病毒相关的防控产品 , 免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对治疗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药品 , 免收药品注册费 。

五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企业 , 亏损结转年限在现行结转5年的基础上 , 再延长3年 。

六是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 , 以及快递收派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取得的收入 , 免征增值税 。

七是免征民航企业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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