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患者发热门诊就医 可持社保卡结算( 二 )

对于2020年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续签工作 , 包括协议下发、签订等全面采取电子化管理 , 实现定点医药机构不跑路 , 全程网上办理 。 对新冠肺炎救治定点医院变更信息或增加执业地址的 , 可通过专用邮箱网上申报备案 , 待疫情结束后补交相关材料 。

看点4

医保相关业务放宽办理时限

北京市医保局要求 , 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 , 延长缴纳时限 , 在疫情结束后补办补缴 , 不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待遇 。 区医保经办机构可视实际情况延长定点医药机构每月医疗、药品费用结算单报送时限 。 适当延长2019年度医药费用在医疗保障服务窗口的报销时限 。

其中明确 , 2020年1月和2月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2020年3月底 , 并可根据疫情情况继续放宽时限要求 , 延长期间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正常享受 。 旅游、住宿等十类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 , 凡出现经营困难的 , 可申请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到2020年7月底 。

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 , 补办应在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完成 , 不收取滞纳金 , 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

对于需要申报医疗费用纸介材料的用人单位和定点医疗机构 , 延长申报时限 。 如大专院校等享受公费医疗群体的医疗费用 , 可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适时申报 。 资金垫付压力大的 , 可提前预约申报 。

对于滞留外地不能及时回京 , 需办理门诊特殊病备案或续批手续的参保人员 , 可在疫情结束后 , 到区医保经办机构补办门诊特殊病备案手续 。 在此期间 , 参保人员享受门诊特殊病待遇不间断 。

社保卡:患者发热门诊就医 可持社保卡结算。北京12条医保措施

便民利民措施

●患者因病情需到经卫生部门备案设置发热门诊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 均可以持社保卡实时结算 , 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

●明确诊断并需要长期用药的患者 , 在保障用药安全的前提下 , 医生可根据病情适当增加开药量 , 减少就医次数 。

●个人可通过企业或社保所网上办理定点医院变更 , 并可委托企业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向医保(社保)部门传送必要资料申领生育津贴 , 符合条件的登记后即可支付 。

●滞留外地不能及时回京的患者 , 因病情需要可在当地先行就医 , 回京后委托企业或社保所向医保(社保)部门补办异地就医手续 , 个人垫付医疗费用符合报销规定的手工报销 。

●门诊特殊病备案下沉到医院 , 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即可完成备案手续 , 无需到企业和各区医保部门办理 。

●滞留外地不能及时回京 , 需办理门诊特殊病备案或续批手续的参保患者 , 可在疫情结束后 , 到医保部门补办手续 。 在此期间 , 个人享受门诊特殊病待遇不间断 。

加强对医院服务保障措施

●对规模较大的医保定点医院 , 每月底提前预付下月医保基金 。 对新冠肺炎救治定点医院 , 还将根据实际需求预付救治专项资金 , 确保救治资金充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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