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发改委:发挥政府储备作用 支持应对疫情紧缺物资增产增( 四 )

充分发挥中央政府储备作用 , 疫情防控期间 , 将《产品目录》中重点医疗防护物资品种增列储备物资目录 , 国家相关部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 , 按现有收储制度和办法 , 对《产品目录》中企业多生产的重点医疗防护物资 , 全部由政府兜底采购收储 。 各地区要组织企业尽快增加紧缺的重点医疗防护物资生产 , 加强质量管理 , 严格执行产品标准 , 及时交付使用 。 收储物资由国家统一管理、统一调拨 。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逐步完善《产品目录》 , 对目录实施动态管理 , 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建设 。

三、加强地方应急物资政府收储

各地区要认真研究应对疫情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公共卫生和物资储备短板 , 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 着力补短板强弱项 。 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建设 , 创新体制机制 , 扩大收储范围 , 增加储备规模 , 特别是要增加应对公共卫生事件重要物资的政府储备规模 , 在项目立项建设、资金补贴、用地、用能、融资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 地方政府储备要与中央政府储备有机结合、互为补充 , 加强衔接联动 , 确保形成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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