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发改委:发挥政府储备作用 支持应对疫情紧缺物资增产增( 五 )

四、支持企业对扩大的产能适时转产

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 , 鼓励相关企业对扩大的产能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市场需求进行转产 , 推动产品生产由《产品目录》类型向市场需求量大的其他类型、标准或型号转变 , 在满足重点医疗物资需要的同时向满足工业或消费需要转变 , 促进产品结构调整 , 实现企业转型升级 。 对转型生产企业保留适当产能 , 鼓励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研究出台在一定期限内予以相应支持的政策措施 。

五、完善重点支持企业名单管理制度

为规范疫情紧缺物资收储管理 , 各省级政府相关部门按照《产品目录》 ,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 , 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的物资收储实施名单制管理 , 企业名单由各地区审核汇总后报国家相关部门 。 中央企业可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直接向国家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 企业需按照核定产能满负荷生产 , 并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安排产品调拨 。 各地区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 对重点支持企业名单实施动态调整 。 国家相关部门要加强名单信息共享 , 并做好与有关金融机构等沟通衔接 , 研究出台支持政策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