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 延缴缓缴社保、加大稳岗返还及就业补贴……武汉出台七大( 三 )

疫情防控期间 , 企业未能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核定、变更、异动及缴费等业务的 , 可延期至疫情防控结束后办理 。 受疫情影响 , 遭遇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 , 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可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 , 缓缴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 , 最长不超过12个月 。 缓缴期满后 , 企业应按规定足额补缴 。 延期办理和缓缴期间 , 免收滞纳金 。

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申请门槛 , 放宽武汉市所有受疫情影响企业稳岗返还裁员率标准 , 企业裁员(减员)率不高于5.5%的 , 对企业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70%;对由相关职能部门确定报市政府批准的为疫情防控提供保障服务的企业 , 以及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遭遇较严重困难的企业 , 可直接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70%予以返还;对参保职工500人(含)以下的企业 , 可直接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予以返还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