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职守罪的定义和立案处罚标准
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 , 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 按中国刑法属于渎职罪 。 本罪主要特征:(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 (2)主观上出于行为人职务上的过失 , 如疏忽大意、过于自信、擅离职守等 。 (3)客观上表现为因行为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负的职责 , 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 [1]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 , 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 , 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 , 应予以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 , 或者重伤2人以上 , 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 , 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 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 , 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 , 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 , 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 , 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 , 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 , 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 , 或者破产的; 7、弄虚作假 , 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缓报、谎报情况 , 导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结果继续、扩大 , 或者致使抢救、调查、处理工作延误的; 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 , 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 犯本罪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本法另有规定的 , 依照规定 。 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 , 徇私舞弊犯本罪的 , 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 , 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本法另有规定的 , 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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