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批准可缓缴社保公积金,武汉应对疫情出台21条措施支持( 三 )

文件要求稳定信贷供给,对受疫情影响、授信到期还款确有困难的中小微企业 , 金融机构要积极采取贷款展期、无还本续贷、减免逾期利息、调整还款期限等方式对企业予以全力支持 , 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缓贷 。

进一步扩大市小微企业融资应急资金合作银行 , 将支持对象拓展到中小企业 , 将企业法人或者股东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实际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纳入支持范围 。

文件要求加大援企稳岗力度 。 放宽全市所有受疫情影响企业稳岗返还裁员率标准 , 企业裁员(减员)率不高于5.5%的 , 对企业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70% 。

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 , 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企业 , 经批准可缓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 缓缴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 , 最长不超过12个月 。 缓缴期间 , 免收滞纳金 , 职工可按照规定依法享受相关待遇 。 缓缴期满后 , 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足额补缴 , 不得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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