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区@石景山广宁村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启动!

最新消息!

2月24日

北京市住建委发布了

石景山广宁村棚改征收的相关公告 。


石景山区@石景山广宁村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启动!

房屋征收暂停办理事项公告

石征办字〔2020〕5号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启动广宁村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项目 , 拟对 东至红光山、西至四平山、南至阜石路、北至模式口北里范围内的房屋(广宁村私房平房、公房平房、东大楼1至4号楼、新立街1至3号楼及非住宅)实施征收 。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建发〔2013〕450号)等相关规定 ,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23日 , 在上述房屋征收范围内不得实施:

1 、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2 、改变房屋用途;

3、变更房屋权属登记;

4 、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其他行为 。

违反规定实施的 , 不当增加部分不予补偿 。

特此公告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四日


石景山区@石景山广宁村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启动!

关于公开选定广宁村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项目

住宅房屋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报名公告

为顺利推进广宁村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项目 , 确保被征收房屋评估结果客观公正 , 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 , 拟公开选定住宅房屋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 承担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内的住宅房屋评估工作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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