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太凶残 派警察把情妇炸两截(图)

段义和 , 男 , 曾任山东省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 2007年8月23日山东省高级法院以爆炸罪 , 判处段义和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以受贿罪 , 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 , 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 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 , 决定执行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07年9月5日在济南被执行死刑1994年2月 , 已担任山东省电子工业局党委书记、副局长的段义和 , 被组织上派往聊城地区 , 挂职担任聊城地委副书记 , 时间两年 。 段义和的妻子在省立医院工作 , 所以段是只身一人前往聊城 。 聊城地委所在地是聊城县 , 为了安排好地委段副书记的生活 , 地委办公室让段义和住在县委招待所一个豪华套间里 , 并让招待所派专人照顾 , 当时年仅18岁、长相十分漂亮、身段又好的柳海平被指定为段义和的专职服务员 。 当时段义和48岁 , 比柳海平大整整30岁 。 后来有人发现 , 宾馆的这个服务员“服务”到了段义和的床上 , 结果挂职时间没当段义和明确告诉柳海平不能和她结婚后 , 柳海平向段义和索要100万元补偿费 , 并到有关部门告了段义和一状 , 有关领导找段义和谈了一次话 , 让段处理好与柳海平的关系 , 不要影响工作和家庭 。 这次事件后 , 段义和决定要与柳海平彻底分手 。 段义和要分手 , 而柳海平却认为段义和是要抛弃她 , 两人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 从这时候开始 , 段义和萌生了致残或杀死柳海平的犯罪动机 , 他曾对一位好友流露出要摆平那个“忘恩负义”的女人的想法 , 因为“那个女人知道得太多了 , 又不识好歹” 。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 , 段义和决定寻找一个最可靠的人来实施自己的计划 , 他首选了侄女婿陈志 。 开始 , 段义和与陈志商量采取制造交通事故的办法 , 把柳海平弄成植物人 , 陈志开车跟踪了几天 , 发现柳海平的活动范围都在市区 , 路上车水马龙 , 车速提不起来 , 制造交通事故很可能杀不死柳海平 , 反而会暴露自己 , 就把这个方案放弃了 。 “陈志最后想出了一个既能达到杀死柳海平的目的 , 又认为能自保的‘上策’ , 就是爆炸 。 ”一位办案人员说 , 陈志是工程兵出身 , 知道爆炸后所有的证据都销毁了 , 特别是爆炸起火后 , 现场几乎找不到证据 。 2007年7月9日下午5时左右 , 陈志开着一辆警车带着陈常兵一起来到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停车场 。 陈志携带爆炸装置下车后 , 直奔柳海平的浅蓝色广州本田思迪轿车 。 他们之所以这个时间来 , 是因为这时正是下班时间 , 停车场来开车的人多 , 不会引起保安的怀疑 。 陈志迅速打开车门 , 将装有磁铁的爆炸装置径直放在驾驶座位下 , 2公斤炸药和3枚电雷管就被紧紧吸在车座下面 , 整个过程陈志在一分钟内就完成了 。 然后“二陈”回到车上 , 由陈常兵驾驶车辆 , 等柳海平下班驾车回家时 , 就跟踪在后面 , 伺机引爆 。 不到5分钟 , 响起一声巨响 , 接着是火光冲天 , 浓烟滚滚 , 伴随着爆炸声 , 受伤的小商贩们的哭喊声 , 乱作一团 。 2007年8月9日 , 段义和、陈志、陈常兵涉嫌爆炸犯罪 , 段义和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宣判 。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爆炸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段义和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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