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影响下,这三类投诉成主导!春节期间全省消保委系统消费投诉( 三 )

  案例一

  扬州市消费者焦先生在当地某酒店预定了2020年2月5日婚宴酒席 , 预付了4.8万定金 , 由于疫情被迫取消婚礼 , 消费者要求退还定金 , 经营者只同意延期 , 双方无法协商一致 , 遂投诉至消费者协会 。

  工作人员接诉后联系该店店长 , 详细讲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 , 阐明酒席已因非消费者客观原因无法正常举行 , 经营者理应配合 , 经协调该店同意上班后为消费者办理退款 。

  案例二

  南京消费者郭先生在当地某饭店预定初六4桌生日宴席 , 支付800元 , 后因疫情严重 , 无法设宴 。 1月26日到店与商家协商退订 , 起初商家不同意退款 , 后又表示至多给其退还400元 。 工作人员接诉后及时和酒店联系 , 经过协调 , 经营者同意全额退还800元费用 , 消费者表示满意 。

  消费提示

  特殊时期 , 餐饮场所聚集性对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 消费者基于疫情原因取消餐饮服务合同应属不可抗力原因 , 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解除合同并配合退款 。

  对于故意不遵守承诺、拖延推诿履行义务的经营者 , 消费者要及时寻求当地消协等维权机构帮助 , 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 莫要急躁上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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