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北京检方依法对六起涉疫情刑事案件提起公诉( 二 )

本案经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侦查终结 , 于2020年2月28日移送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 , 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骗取他人财物 , 数额巨大 , 依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于2020年3月2日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五、周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2020年1月27日 , 被告人周某某经他人介绍 , 以每个6元至7元的价格邮寄销售假冒的“3M”注册商标的防护口罩9000余个 , 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57000余元 。 1月31日 , 刘某、李某某在收货查验时发现所购防护口罩存在问题并报案 。 经查 , 这些口罩均为假冒“3M”注册商标的产品且过滤效率数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 后周某某被公安机关查获 。

本案由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侦查终结 , 于2020年2月27日移送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 , 被告人周某某对外出售假冒注册商标的防护口罩 , 销售数额较大 , 依法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于2020年3月2日依法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六、焦某某等7人销售伪劣产品、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案

2020年1月21日至23日 , 被告人焦某某等人从河南省某地购得300万只没有合法手续且存在明显质量问题的假冒“飘安”牌一次性医用口罩 , 以某药店名义对外销售 , 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79万余元 。 经查 , 这些医用口罩系假冒“飘安”注册商标的商品 , 细菌过滤效率、微生物指标均不符合行业标准要求 。 被告人焦某某等7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

本案由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侦查终结 , 于2020年2月26日移送审查起诉 。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 , 被告人焦某某等7人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口罩 , 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 依法应当分别以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追究被告人焦某某等7人的刑事责任 , 于2020年3月2日依法向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北京市检察机关在办理上述案件过程中 , 依法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 积极开展认罪认罚工作 , 严格把握涉疫情刑事案件办案标准 , 正确处理严厉打击和依法办案的关系 , 既总体上体现了依法从快从严查处、从重打击的政策要求 , 又避免了不分具体情况搞“一刀切”的简单操作 , 确保案件办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

来源:京检在线微信公众号

「北京市公安局」北京检方依法对六起涉疫情刑事案件提起公诉。编辑:李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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