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被判无期!她冒充银行员工以拉存款名义骗取58人超34亿元

通过冒充银行员工 , 以高额利息为诱饵 , 只有中专文化的窦某以需要完成存款业绩等为由 , 骗取50余人共34.87亿元 。

3月2日 , 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一份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刑事判决书 。

银行■被判无期!她冒充银行员工以拉存款名义骗取58人超34亿元。判决书显示 , 出生于1985年的北京人窦某 , 虽然只有中专文化 , 但在2015年至2017年间 , 冒充杭州银行房山支行客户经理 , 以需要完成存款业绩等为由 , 采取给予高额返利的方式 , 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 , 先后骗取58名被害人共34.87亿元 , 造成被害人损失4.76亿元 。

最终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窦某犯集资诈骗罪 , 判处无期徒刑 。

冒充杭州银行员工 , 自制假名片和奖状

据窦某供述 , 2013年9月 , 其与杭州银行房山支行支行长朱某口头协议 , 只要单笔拉够存款5000万元 , 存够一年 , 就可以办理正式入职手续 。 随后 , 窦某委托亲属在杭州银行办理了一个公户 , 存入2000万元 。 但由于没有达到拉存款的要求 , 故未能办理正式入职手续 , 只在杭州银行实习了一个月左右 , 主要负责拉存款 。

银行■被判无期!她冒充银行员工以拉存款名义骗取58人超34亿元。为了欺骗家人 , 窦某办理了两张假的奖状 。 其中一张内容是杭州银行北京分行颁发的“2014年度优秀年轻干部奖” , 没有盖公章;另一张内容是杭州银行北京分行颁发的“网点支行优秀业务经理” , 加盖了假章 。

2014年底到2015年初 , 因家庭资金出现缺口 , 窦某虚构杭州银行房山支行客户经理的身份 , 以拉存款、投资理财、银行过桥等名义 , 以高额回报作为诱饵 , 向多人骗取欠款 , 截至案发 , 窦某共造成57名被害人损失4.76亿元 。

据杭州银行北京房山支行行长朱某的证言 , 2013年他经人介绍认识窦某 , 当时窦某想来杭州银行房山支行上班 , 因其学历条件不符合他没有同意 。 房山支行没给过窦某办公场所 , 窦某的名片和奖状和该行印制的样式不一样 , 该行也没有业务经理的岗位 。

据被害人蔡某证言 , 窦某多次向他借钱 , 每次都有利息 。 2016年10月 , 窦某说他给杭州银行拉存款 , 并承诺给好处费 , 他就存了大概900万元 。 此后一年中 , 窦某多次找他 , 他陆续向窦某等人的账户存钱 , 窦某按时返利 。 2017年11月 , 窦某借用蔡某弟弟博宏祥远商贸公司的账户、公章 , 把公司信息也变成窦某 。 12月5日 , 窦某说账户被封 , 让蔡某把钱转到嘉萱商贸公司的公户上 , 蔡某当天向此账户存了450万元 , 向窦某提供的另一个账户存了2500万元 , 当天窦某就联系不上了 。 前后统计下来 , 蔡某被骗去6824.79万元 , 其朋友梁某被骗去3925.4559万元 , 二人共亏损超过1亿元 。

窦某所骗取的款项 , 绝大部分被其用于还本付息 , 另有部分被用于维护与投资人关系或个人挥霍使用 。

为了维护和投资人的关系 , 窦某把骗到的钱用于安排国内外旅游、赠送电子产品 。

根据证人杨某证言 , 窦某自称是银行客户经理 , 2013年8月至2017年11月间 , 仅通过一家旅行社 , 窦某便安排自己和客户国内外旅游上百次之多 , 人均消费达1万元左右 。 在该旅行社 , 窦某一共支付了1071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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