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部通知:中华鳖、乌龟不入野生动物禁食名录


『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部通知:中华鳖、乌龟不入野生动物禁食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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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发布紧急通知 , 明确中华鳖、乌龟等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物种和农业农村部公告的水产新品种两栖爬行类动物 , 按照水生物种管理 。 这意味着 , 中华鳖和乌龟不列入野生动物禁食名录 。
农业农村部近日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革除滥食野生动物决定的通知》 , 通知指出 , 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特别是滥食野生动物行为不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危害生态安全 , 还会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重大隐患 。 各地农业农村(渔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 , 明确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对象、管理范围和管理要求 。
通知要求 , 各级农业农村(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 , 坚决取缔非法水生野生动物市场 , 严厉打击水生野生动物非法捕捞贩卖等行为 。 对于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水生野生动物的 , 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 。 要严把水生野生动物行政许可审批关 , 从严控制准入门槛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完善相关档案和标识制度 , 推动水生野生动物动态化、可追溯管理 , 确保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等活动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
据悉 , 2月24日 ,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 规定除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明确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外 , 其他陆生野生动物以及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也属于禁止食用的动物范围 。
提醒 , 食品安全无小事 ,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 , 对食物的要求不再是停留在温饱阶段 , 相关部门还需做好监管 , 保证舌尖上的安全 。 下面请看以下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 , 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
【『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部通知:中华鳖、乌龟不入野生动物禁食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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