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割」家庭财产分割后未赡养老人,能否将分割的财产要回?

北京联盟_原题是:家庭财产分割后未赡养老人 , 能否将分割的财产要回?
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 , 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 子女作为赡养人 , 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 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 。那么 , 家庭财产分割后未赡养老人 , 能否将分割的财产要回?
网友咨询:弟兄两个 , 父母马上就60岁 , 老大在外地 , 有房(贷款20万 , 20年) , 年收入4万 , 离异 , 买房时父母资助10万付了部分首付 , 现在房子价值35万;老二与父母在一起生活 , 已婚 , 现在老家拆迁 , 据估算拆迁可以得到3套共近280平米的房子 , 外加30万左右补偿费;现父母决定给老大5万 , 其余全部给老二 , 父母没有任何收入来源 , 今后养老和医疗费用2个儿子均分 。老大心理感觉很不平衡 , 一是当时资助买房的10万 , 这几年已经慢慢还给家里了 , 所以家庭财产的分得应该和老二差不多 , 虽然不强求一样 , 但差别在(10%以内) , 这个要求过分吗 , 有没有法律依据?
「分割」家庭财产分割后未赡养老人,能否将分割的财产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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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岳宏律师解答:
“关于家庭财产分割”:
(1)所谓“家庭财产” , 说穿了就是二位老人的财产:不管是父母当初赞助老大买房的10万、还是现在拆迁的房子 , 是都是父母的财产吧?拆迁的房证上是父母的名字吧?(2)在老人在世时:这样的“家庭财产”如何分割 , 按法律规定是 , 全由父母作主 , 他们想给谁就给谁、想给谁多少就给谁多少 , 可以给老大、老二均分 , 也可以全给一个儿子 , 还可以两个儿子都一分不给、全给外人 。(3)如果老人去世后:没有遗嘱的 , 这些“家庭财产”就成为二老的遗产 , 由2兄弟继承了 , 一般情况下是均分的 。2、关于“老人赡养的问题”:赡养是儿女的法定义务 , 对是否给分得老人的财产不存在对价关系 , 即使老人的财产全给了外人、儿子一分没得到 , 也一样要尽赡养父母的义务 。3、所以 , 如果按法律规定来说:(1)“这个要求过分吗 , 有没有法律依据?”:十分过分 , 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
岳宏律师解析:
【「分割」家庭财产分割后未赡养老人,能否将分割的财产要回?】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 家庭财产分割后未赡养老人的 , 老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支付赡养费用 , 所以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取回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 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 , 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 , 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 , 不分男女、已婚未婚 , 在父母需要赡养时 , 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 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 , 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 , 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
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 , 《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 , 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 , 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对拒不履行者 ,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 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 , 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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