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国务院放大招下放建设用地审批权 专家:管控并未松绑( 三 )


李炜说 , 承接审批权的省份与原审批机关一样 , 都要以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用地标准规范等作为审查依据 , 同时必须确保审批的用地项目符合空间规划 , 符合占用条件、落实占补平衡、促进节约集约等 。 对于不能正确行使被授权或者被委托的职权的 , 国务院和自然资源部将会随时收回授权、收回委托 。
李炜还提到 , 用地审批权下放后 , 坚持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 , 严格土地执法的要求没有松懈 。 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了对各类土地违法行为的查处 , 《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也对地方政府不履行耕地保护职责的查处作出了明确规定 。
李炜说 , 自然资源部无疑会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 , 和省级人民政府一起 , 强化督查问责 , 加快清理闲置土地 , 清理整顿大棚房 。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负责人同时提到 , 为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 自然资源部将在监管上下功夫 , 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决定》实施后 , 自然资源部将进一步明确用地审批政策、规则、标准、要求 , 规范审批行为 , 切实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 。 同时 , 将运用航空航天遥感监测、三维地形展示、互联互通的审批监管平台等自然资源技术集成手段 , 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 , 加大对用地审批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 特别是加强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监管 。 此外 , 还将根据综合评估结果 , 及时提请国务院动态调整委托试点省份 。
“相信在中央地方合力之下 , 土地违法行为多发、频发的现象一定能够得到有效遏制 。 ”李炜说 。
【编辑:郭泽华】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