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又见修例!香港拟修订保险业条例,提升全球风险管理中心地位,来看三大要点…( 二 )


香港保监局主席郑慕智表示 , 条例草案寻求扩大在香港成立的专属自保保险公司的可承保风险范围 , 协助业界把握“一带一路”倡议带来的机遇 。
制定香港直接规管跨国保险集团制度
《2020年保险业(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旨在为香港保监局直接规管跨国保险集团的保险控权公司 , 提供清晰而坚实的法律基础 , 以优化用作规管和监管在香港成立控权公司的保险集团的监管架构 。
据悉 , 国际保险监管者协会要求各地保险业规管机构在“个体”层面进行规管之余 , 亦须彼此互相合作和协调 , 以确保保险集团在“集团”层面受到规管 。 如英国、澳洲、百慕达、新加坡等其他司法管辖区已订立集团监管制度 , 香港亦应在《保险业条例》下制订和实施明确而全面的保险集团监管制度 。
目前 , 香港保监局担任三个国际保险集团的集团监管者 , 包括友邦保险、富卫和英国保诚 , 不过保监局透过该局现时在“个体”层面的规管权力 , 以间接方式担任这角色 , 即运用其对直接规管的获授权保险人的规管权力 , 以影响保险集团的控权公司 。 现时 , 即使保险集团的控权公司在香港成立 , 保监局对该等控权公司亦没有直接规管权力 。 因此 , 有需要修订《保险业条例》 , 赋权保监局对保险集团在香港成立的控权公司行使直接规管权力 。
【保险:又见修例!香港拟修订保险业条例 , 提升全球风险管理中心地位 , 来看三大要点…】香港政府在公报中表示 , 有关法律框架的制订 , 是建基于香港监管保险集团的丰富经验 , 让保监局可继续执行效率与成效兼备的跨国集团监管工作 , 并确保香港的保险规管制度贯彻有利保险集团维持稳健业务、充裕资本和完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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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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