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张家港法院线上多元解纷

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 为当事人减成本、减诉累、维权益 , 张家港法院从立案源头推进繁简分流、诉调对接、多元解纷工作 。 2020年2月至今 , 该院人民调解室诉前成功调解案件31件 。
2019年10月14日 , 在某房产营销策划公司中介服务下 , 杨某、熊某与他人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 , 约定“签订本合同后 , 即视为中介成功;居间方即有权向甲乙双方分别收取本合同价1%的服务佣金” 。 合同签订后 , 杨某、熊某未如期支付佣金 , 某房产营销策划公司遂诉至法院 , 诉请杨某、熊某支付中介佣金、违约金 , 以及律师费共14400元 。 调解员在疫情期间不方便见面的情况下 , 对双方进行了电话调解 。 经多次沟通协商 ,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 由被告支付原告11500元中介费 , 并在当天履行完毕 。
推进诉前调解 , 促进纠纷多元化解 , 不仅能够为当事人高效便捷地解决纠纷 , 还起到了优化节约司法资源的作用 。 对不能当即履行的调解案件 , 当事人还可以通过“书面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方式 , 保障调解结果具有强制执行力 。 路宁
(责任编辑:张洋 HN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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