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酒驾冲撞防疫卡点 闹事辱骂威胁民警获刑

正义网汉中3月25日电(采访人员倪建军 通讯员陈静)3月20日,经陕西省西乡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该县首例涉疫情案件——武某某危险驾驶案,在西乡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法院以被告人武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 
2月1日,正值西乡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当地警方依法对道路进行交通管制 。被告人武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行驶,在经过出城防疫卡点时,拒不听从民警劝返,欲强行通过,并辱骂、威胁执勤民警,其违法行为被录成视频经网络传播,造成恶劣影响 。经鉴定,武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3.86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 。案发后,县公安局于2月3日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 。
该院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及时审阅案卷材料,查看现场监控视频,引导公安机关依法、全面、客观收集证据,从源头上严把案件质量关 。汉中市检察院对该案挂牌督办,第一时间上报省院并层报最高检,积极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通过专项工作群、内网专报等方式,加强对该案的督办指导,精细把关、精心指导、精准打击,既体现了依法从严从重打击的政策要求,又有效防止标签式一律从重的简单操作,确保了涉疫情刑事案件的优质高效办理 。
【一人酒驾冲撞防疫卡点 闹事辱骂威胁民警获刑】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该院及时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协调,耐心对武某某进行了疫情防控法治教育,依法对该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提出精准量刑建议,从移送审查起诉到法院判决仅用一周时间 。法院经审理,最终全部采纳检察机关的意见,依法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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