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规定公共场所咳嗽应遮掩口鼻等
3月26日 , 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 , 《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提交二审 , 草案二次审议稿增加了与疫情相关的文明行为要求 , 包括在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 , 患有流行性感冒等传染性呼吸道疾病时佩戴口罩 , 用餐实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等内容 。
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力作了关于《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 , 报告提到 , 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提出 , 应当结合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 从文明行为角度作出相应规定 。 据此 , 法制委员会建议增加相关内容 , 草案二次审议稿增加了与疫情相关的文明行为要求 , 包括“本市坚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 改善人居环境 , 完善公共卫生设施 , 倡导良好饮食习惯 , 维护社会心理健康 , 提高公民的文明卫生素质” , “在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 , 患有流行性感冒等传染性呼吸道疾病时佩戴口罩” , “传染病患者配合相关检验、隔离治疗等措施 , 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 “不滥食野生动物 , 不非法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 “用餐实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 , “遇有突发事件时配合各项应急处置措施”等行为 。
【北京:拟规定公共场所咳嗽应遮掩口鼻等】草案二次审议稿对法律责任部分进行了调整 。 法制委员会经研究认为 , 文明行为涉及市容环境卫生、交通、控烟、养犬、旅游、网络等多领域的法律法规 ,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三章规定的重点治理行为 , 都属于违法行为 , 在 23 部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中已经规定了法律责任 , 从立法技术角度看 , 本条例不必重复规定 。 据此 , 建议对于与其他法重叠的法律责任 , 作出衔接性表述 。 同时 , 与本条例同步公布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法律责任规定;对于需要由本条例增设的法律责任 , 予以保留;对于确需突破现行法规处罚额度规定的 , 同步修改相关法规 。
此外 , 删除关于曝光不文明行为的规定 。 草案规定对拒不配合执法的行为可以予以曝光 。 为避免侵犯公民个人隐私、人格尊严 , 建议删去曝光的规定 , 并与治安管理和刑法作出衔接性规定 。
文/北京青年报采访人员 李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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