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谈张志超案真相是什么?律师谈张志超案令人震惊( 二 )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 , 2005年1月10日清晨 , 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一名女生在校突然失踪 。 一个月后 , 该女生的遗体在学校一男生厕所被发现 。 经临沭县公安局侦查 , 认定该校时年不满16岁的高一学生张志超强奸杀人 。 2006年3月 , 张志超以强奸罪被判无期徒刑 。 2011年 , 沉默6年的张志超在与母亲马玉萍的一次会见中突然开口喊冤 , 称自己遭到刑讯逼供 , 请求母亲为其找律师申诉 。 代理律师们调查发现 , 侦查机关未曾就尸检和警方认定的作案现场中的表皮细胞、毛发、指纹等进行提取和鉴定 , 该案还存在关键证据缺失、作案时间地点存疑、有利证据被隐匿、口供矛盾等诸多疑点 。 例如 , 张志超供述的受害人衣服颜色与实际颜色不一样等 。 随后 , 马玉萍开始四处奔走 , 走上了为儿子申诉的漫漫之路 。 该案自2017年11月16日被最高法决定再审后 , 经过6次延期 。 2019年12月5日 , 该案在山东淄博中院开庭 。 庭审过程中 , 检方提出疑罪从无 , 但法院未当庭宣判 。
2020年1月13日 , 该案再审将进行宣判 。
13日上午9时35分许 , 张志超在母亲和律师的陪同下 , 走出淄博中院 , 重获自由 。
律师谈张志超案真相是什么?律师谈张志超案令人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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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决书
张志超代理律师李逊表示 , 张志超案能够在山东省平反 , 可以说冤案平反的法治进程又进了一步 。
同时 , 该案也让李逊思考 , 一个未成年人 , 如果被列为一个侦查对象 , 面临刑事指控的情况下 , 应该如何保护自己?如何落实刑事诉讼法关于保护未成年人的相关规定?
“我希望张志超的案件能走入中学生的法律教育课堂 。 ”李逊表示 , 刑事诉讼法和其司法解释 , 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 , 都已详尽保护了未成年人的相关权益 。 但如何把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相关规定落实到实际侦查、起诉、审判环节中去?还需各方面进一步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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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母马玉萍和代理律师李逊步入法院
“我认为法律是公正的 , 但是法律设置的所有监督机制 , 不能被人为在施行过程中进行篡改 。 ”李逊说 。
同时他指出 , 当年是否有刑讯逼供行为?法律赋予他追责的权利 , 但这一点要张志超将来自己向相关机关反映 , 由相关机关进行调查 。
“程序正义才能保证实体正义 。 我希望相关司法机构工作人员能将来在程序正义这方面去多做工作 , 多做努力 , 才能保证实体正义的实现 。 ”李逊这样认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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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母马玉萍
关于申请国家赔偿 , 李逊表示 , 这也是非常困惑律师团队的一个问题 。 他说:“张志超在高一的时候被羁押 , 现在羁押了十多年 , 这是人生最好的一段时光 , 怎么用金钱去衡量?”
李逊呼吁 , 希望有一所大学或学习机构能够接纳张志超 , 让他重新回到学校学习 , “这一点是多少金钱都弥补不了的 。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 赵倩 张炎良 摄影 王红强 发自山东淄博
【律师谈张志超案真相是什么?律师谈张志超案令人震惊】问法网律师谈男童被遗忘校车案 , 涉案人员应受何刑事惩罚?
问法网今日从网上获悉 , 5月30日 , 海南万宁市大茂金色摇篮幼儿园由司机文某强驾车接送幼儿 , 园里的符某花老师跟车接送 , 9点钟完成接送任务后 , 司机文某强开车回去休息 。 由于相关人员的失责 , 导致一4岁男童被遗忘在车中 , 该幼儿处于昏迷状况 , 医生诊断为热射病 , 随后转海南省儿童医院治疗 。 6月2日9时12分 , 男童因抢救无效 , 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 。 目前 , 接送老师等3人已被刑拘 , 幼儿园园长因怀孕被取保候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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