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赔』“抖商培训”全是骗局!一举办方被判赔“抖音”210万

『被判赔』“抖商培训”全是骗局!一举办方被判赔“抖音”2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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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法院审理现场

3月26日 , 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对“抖音”诉“抖商大会”主办方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著作权侵权纠纷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 “抖商大会”举办方被判败诉 , 赔偿抖音210万元!

据悉 , 此案系《商标法》第四次修订实施后 , 杭州互联网法院首例适用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案件 。 所谓“惩罚性赔偿” , 是对恶意侵权人的惩罚 , 通过对恶意侵权行为判以高额赔付、提高违法成本 , 从而实现法律的震慑作用 。

抖音诉称 , 2018年12月17号 , 杭州抖商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抖友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真之棒科技有限公司、杨战争等四被告 , 在杭州举办了“抖商集团暨抖商万人联盟启动大会” , 并发布了含有虚假内容的宣传文章 。 在会议邀请函等材料中 , 四被告宣称该活动有“神秘嘉宾-抖音总部高管助阵”、“抖音总部大咖分享” , 在活动现场将“今日头条”、“抖音”列为合作媒体、使用抖音音符logo标识 , 并展示“授权代理商”铭牌 。

抖音认为 , 四被告上述行为误导公众认为其与抖音官方具有特殊关系 , 严重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 , 构成了对抖音的著作权侵权、商标侵权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的商业混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

关于本案中涉及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的部分 , 法院认为抖音官方在第41类教育等服务上注册有“抖音”等文字及图形商标 , 未经抖音官方明确授权或者许可 , 抖商培训机构在培训中使用“抖音”等商标 , 易使消费者对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或者误认 , 构成商标侵权 。 如果培训方与“抖音”没有相关合作或协议 , 却声称与“抖音”存在合作或者由“抖音”授权等误导性宣传 , 容易使公众误以为与抖音存在关联 , 涉嫌虚假宣传 , 构成不正当竞争 。

在审理涉及著作权侵权的部分时 , 法院认为 , 抖音涉案商标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 , 有一定的市场影响力 , 被告未经授权许可复制使用并进行网络传播 , 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 , 构成著作权侵权 。

法院判决 , 杭州抖商科技有限公司、真之棒科技有限公司、杨战争就诉争商标侵权行为共同赔偿抖音150万元 ;杭州抖商科技有限公司、真之棒科技有限公司、杨战争就诉争不正当竞争行为共同赔偿抖音50万元;就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判令真之棒科技有限公司赔偿10万元 。

【『被判赔』“抖商培训”全是骗局!一举办方被判赔“抖音”210万】公开资料显示 , 抖音官方曾多次声明 , 从未授权任何“抖商”相关活动 , 并提示公众不要上当受骗 。

据媒体报道 , 抖音流行后 , 各地兴起了各类“抖商”培训 , 而这类培训要么是收取高额费用后进行“忽悠” , 要么直接就是骗局 。 去年4月 , 新京报报道称:有业内人士表示 , 抖商培训 , 很多不过是微商培训换了张皮 , “摇身一变”成为“抖商培训专家” 。 在支付了数千到上万元费用后 , 学员们发现培训的套路是教“抄袭”视频 , 并金字塔式发展“下线” 。

“所有抖商相关活动 , 都和抖音官方没有关系 , 请用户提高警惕 , 不要受骗 。 ”抖音法务维权负责人介绍 , 各类抖商大会 , 都在宣传中明示、暗示自身和抖音有特殊关系 , 可以帮中小企业达到某种营销效果 , 一些企业也因此缴纳了高额费用 , 但实际最终并不能如愿 。 “这不仅消耗了社会对抖音的信任 , 还伤害了许多中小企业 , 我们会持续打击上述行为 。 “

(责任编辑:王博轩 HT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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