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全是干货!疫情中与普通人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这次都说清楚了( 三 )


#疫情#全是干货!疫情中与普通人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这次都说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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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规定
·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王某隔离期间的工资报酬?
根据人社部《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 , 用人单位应当视同王某在隔离期间提供正常劳动 , 需向王某支付在此期间的工资报酬 。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终止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不可以终止 。 根据人社部有关通知规定 , 劳动合同到期的 , 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 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
·对于不愿复工的杨某某 ,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杨某某 , 企业工会应及时宣讲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和企业复工的重要性 , 主动劝导其及时返岗 。 对经劝导无效或以个人主观原因等其他非正当理由拒绝返岗的 , 用人单位可以依照法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处理劳动关系 。
根据人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规定 , 对不愿复工的职工 , 要指导企业工会及时宣讲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和企业复工的重要性 , 主动劝导职工及时返岗 。 对经劝导无效或以其他非正当理由拒绝返岗的 , 指导企业依法予以处理 。
·用人单位能否因李某拒绝配合检疫、治疗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李某因拒绝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 , 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公务罪等刑事犯罪 , 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 ,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 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 且不必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
如劳动者的行为情节较轻 , 尚未构成犯罪 , 但有证据证明其行为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 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 ,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 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
案例4:
租住房屋因疫情
没热水 , 能退租退钱吗?
2018年4月21日 , 宋某租赁了吴某某位于四川成都青羊区的一处公寓房屋 , 租赁期间3年 , 租金每月2600元 , 半年支付一次 。 2020年1月25日 ,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 宋某租住房屋所在楼栋停业 , 导致宋某无热水使用 , 给其正常居住带来不便 。 宋某认为新冠肺炎疫情系不可抗力 , 要求吴某某减免房屋租金 , 双方协商未果 , 后宋某起诉至法院 , 请求判令:解除双方房屋租赁合同 , 被告吴某某退还2020年1月21日至4月21日租金及房屋押金共计10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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