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检察院:只因漏报一次体温要重新隔离 合理吗?


有网友在检察日报正义网的法律答“疫”平台问:“我已过了14天隔离期 , 只因中间漏报一次体温 , 社区让回去重新隔离14天 , 提前也没跟我们说 。 这是否属于执法过当?”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潘一菲:“我认为社区工作人员的这种行为属于过度执法 。 建议你先和社区友好协商 , 协商不成可以向街道办或其他监督部门反映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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