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能源信息平台]又一个!总投资171亿元煤化工项目获批复( 二 )


对现有工程废碱液焚烧炉实施除尘改造 , 改造后废气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对现有工程动力站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
项目不新建燃煤锅炉 , 供热供汽依托现有工程动力站 , 空分装置等非防爆区内压缩机采用电力驱动设备 。
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恶臭和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管控措施 , 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 。 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制度 , 定期检测设备、设施动静密封点 。 对现有工程内浮顶甲醇储罐和MTBE装车站台分别采取增设油气回收装置等改造措施 。 污水处理站采取加盖密闭措施 , 对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采取加盖密闭改造措施 , 收集后废气采用“生物除臭+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 , 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相应标准要求后排放 。 认真落实储煤仓等废气污染控制措施 。
厂区设置1200米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 渣场设置250米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
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VOCs排放总量分别不得超过31.04吨/年、342.14吨/年、101.41吨/年、282.52吨/年 。
结合现有工程经验 , 研究实施二氧化碳排放控制措施并探索拓展二氧化碳综合利用途径 , 尽量减少项目二氧化碳排放 。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 。 根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给排水系统 。 进一步优化用水方案 , 提高水的回用率 , 减少新鲜水用量和废水产生量 。 进一步优化废水处理和回用方案 , 并对现有工程废水处理系统进行改造 , 确保正常工况下生产废水处理后分质回用 。 建设足够容积的废水暂存系统 , 确保非正常工况下污水不进入外环境 。
项目气化废水、变换废水、低温甲醇洗装置甲醇水分离塔排水、甲醇制烯烃装置汽提废水和聚烯烃装置切粒废水、生活污水等送污水处理站处理 , 污水处理站采用“两级A/O+反硝化生物滤池+BAF”工艺;出水和循环水系统排水、化学水站排水等送回用水系统 , 经“石灰/碳酸钠软化+高效沉淀+超滤+反渗透”工艺处理后大部分回用;浓水和现有工程回用水系统浓水送膜浓缩系统 , 经“缓冲调节+化学软化+沉淀+过滤+离子交换+脱碳+高效反渗透”工艺处理后大部分回用 , 浓水送分盐蒸发结晶装置采用“纳滤+蒸发+膜分离”工艺分步结晶出满足相关产品标准的氯化钠和硫酸钠作为副产品外售 。
(四)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 加强化工物料、危险品储运和使用管理 , 按规范设置自动监测、报警、紧急切断及紧急停车系统 , 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监测报警系统和在线分析系统 , 以及防火、防爆、防中毒等事故处理系统 。 事故状态下 , 各装置工艺废气送火炬系统处理 。
设置包括装置区围堰和罐区防火堤、装置区初期雨水收集池、全厂事故水收集池在内的事故水污染防控系统 , 确保有效截留未经处理的废水和事故水 。 优化事故水收集输送途径 , 全厂两座事故水收集池互为备用;严格雨污管道建设管理 , 实施雨污分流 , 防止事故污水污染雨水系统 。 事故水污染控制设施与废水暂存设施应分别设计、建设 , 非事故情况下不得混用 。 紧急情况下 , 依托园区事故水池 。 收集的事故水送污水处理站妥善处理 。 你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任何事故下事故废水不进入黄河 。
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地下水污染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和危险物质泄漏专项应急预案 , 细化应急疏散方案 。 按照“分类管理、分级响应、区域联动”的原则 , 建立项目与九原工业园区、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 , 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 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
(五)切实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 。 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要求 , 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 , 进一步强化污水、事故水收集池(渠)防渗要求 。 对现有工程开展管路改造和气化、污水处理等重点装置防渗整治 。 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 , 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 , 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 。 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 , 一旦发现泄漏 , 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 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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