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长沙一男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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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30 日下午 , 芙蓉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丁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一案 。芙蓉区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李才坤担任审判长 , 与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 。芙蓉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均全出庭支持公诉 。60 名芙蓉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莅临法庭旁听监督指导 。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 年6 月28 日 , 被告人丁某以其妻子的名义注册成立" 湖南艾尼茉茉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后 , 丁某租赁长沙一购物广场六楼A02 商铺 , 用于经营" 兔小狐室内动物主题科普馆" 。为了充实馆内展演动物的种类和数量以便吸引客户前来观看 , 2018 年7 月至2019 年3 月期间 , 丁某共计三次向他人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第一次是2018 年7 月通过微信支付以6 000 元的价格收购1 只" 绿鬣蜥" , 后该蜥蜴因饲养不当死亡 , 被丁某安排员工丢弃 。第二次是2018 年9 月以4500 元的价格购得1 只" 泰伽巨蜥";第三次是2019 年3 月以24000 元的价格购得1 只" 黑喉巨蜥" 。后面两只购买的蜥蜴都是由丁某放置在" 兔小狐室内动物主题科普馆" 内爬行馆对外展示 。2019 年9 月11 日 , 丁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 并将其非法收购的" 泰伽巨蜥" 和" 黑喉巨蜥" 上交 , 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扣押 。经鉴定 , 该两只蜥蜴均已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 。
被告人丁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犯罪事实及所举证据均无异议 , 并表示认罪认罚 。
经审理 , 芙蓉区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丁某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 并处罚金两万元;扣押的两只蜥蜴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
潇湘晨报采访人员 周凌如 通讯员 钟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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