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吉水县一对“准夫妻”分手,法官巧断彩礼案


“准夫妻”分手 法官巧断彩礼案
吉水法院法官仅用两天厘清这场“家务事”

「彩礼」吉水县一对“准夫妻”分手,法官巧断彩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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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吉水县一对“准夫妻”分手,法官巧断彩礼案】

3月20日 , 在吉水县人民法院丁江法庭的办公室里 , 丽丽(化名)的父母如约交来现金4万元 , 并在调解协议上签名 , 这起订婚后男方悔婚 , 双方因彩礼引起的纠纷终于平息 。 该起纠纷调解只用了两天时间 。
男方订婚后又悔婚
2019年 , 家住吉安县的李云(化名)与邻县吉水的丽丽订婚 , 李云给付了彩礼及红包等共计6万余元 。 之后 , 李云前往浙江开店 , 丽丽待在老家 。 因聚少离多 , 两人感情逐渐淡漠 , 李云有了悔婚的打算 。 2020春节前夕 , 他来到丽丽家中 , 要求解除婚约并要丽丽父母返还彩礼6万余元 。 丽丽父母非常气愤 , 一气之下否认收到彩礼之事 , 与李云发生激烈争吵并报警 , 双方闹得不欢而散 。
索回彩礼不成诉诸法院
被拒之后李云气愤难平 , 于3月10日一纸诉状将丽丽及其父母起诉至法庭 , 要求他们返还全部彩礼及定亲红包 。 因丽丽已外出务工 , 3月19日 , 承办法官陈贵信将丽丽父母召集到当地派出所 , 当着出警民警的面 , 再一次询问是否收了彩礼 。 丽丽母亲表示 , 女儿在这段恋爱关系中并无过错 , 是男方“始乱终弃” , 她碍于面子才谎称没收彩礼 。
法官成功调解纠纷
“根据法律规定 , 彩礼的给付是建立在登记结婚的基础之上的 。 现在他们两人没有登记结婚 , 男方要求返还彩礼 , 于法有据 。 ”陈贵信耐心讲解返还彩礼的法律规定情形 , 丽丽父母承认收到彩礼一事 , 并希望法庭鉴于两人交往已有一年有余 , 从中调解返还部分彩礼 。
3月20日 , 陈贵信将李云、丽丽、两方父母邀请进入微信群进行调解 。 最后 , 丽丽一方表示愿意解除婚约 , 李云一方也同意返还彩礼4万元即可 。 当天下午 , 丽丽父母将4万元送到丁江法庭 , 陈贵信马上将钱款送到李云父亲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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