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修法背后,广东如何诀别野味?(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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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猛出手释放的“强信号”
纵览条例的修订时间表 , 可以发现 , 早在全国人大常委会2月24日决定出台前 , 广东就已经在快速推进修法工作 。

迅猛出手的广东 , 正在向外界释放诀别野味的强烈信号 。

一段时间以来 , 吃野味似乎成为了广东人身上抹不去的“标签” , 民间总结很邪乎 , 说广东人只有三不吃:天上飞的飞机、地上跑的汽车、水里游的潜艇 , 被调侃为“站在食物链顶端” 。

不得不承认 , 正是还存有爱吃野味的风俗习惯 , 在一定程度上使广东形成了较大的野生动物消费市场 , 仅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进出口贸易额来计算 , 广东就占到了全国的1/3 。

虽然SARS以后 , 广东的野味产业大幅缩减 , 食野味的风气大为改观 , 但仍然屡禁不止 , 尤其是现行野保法和野保条例主要禁食国家重点保护动物 , 并未对“三有”(有益、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研价值)野生动物和其他非保护类陆生野生动物禁食作出明确规定 , 这一法律空白和模糊地带为助长滋生吃野味的社会风气开了一个口子 。

这些年来 , 广东野生动物保护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 , 食用的灰色产业链斩不断 , 导致违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情况突出 , 栖息地因得不到应有保护而日益萎缩 。

正在全球肆虐的新冠疫情再次敲响了警钟 。
病毒的来源已经指向蝙蝠、穿山甲等野生动物 。 科学研究表明 , 新出现的人类传染病中 , 有60%以上源自动物 , 这些人畜共患病的动物源性疾病中又有70%以上来自野生动物 。

其实 , 斩断野生动物交易的利益链条很清晰;没有食用就没有交易 , 没有交易就没有伤害 , 欲要实现对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交易、运输等行为加以全面管控 , 就必须要从源头入手 。

全面禁食野味入法 , 正是基于这个浅显易懂的道理 , 补上法律漏洞、打上制度补丁 。


快速修法背后,广东如何诀别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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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前的大论辩
道理都懂 , 但积习难改 。 17年前 , 广东也曾无限接近将禁食野味入法 。

2003年 , 在“抗非”取得阶段性胜利后 , 一场关于是否立法禁止食用野生动物 , 在广东引起一场大论辩 。

当年 , 为了吸取“非典”防控经验教训 , 省人大常委会在制定《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时 , 曾专门增加“不食野生动物”条款 。

但消息一出 , 围绕禁食野味该不该入法 , 坊间争论不休 。 为此 , 省人大举行了历史上第三次立法听证会 。

这场后来被载入广东法治史的标志性事件 , 盛况空前 ,
除了200多名普通市民旁听 , 还吸引了一批驻穗总领馆的领事 , 国内外媒体采访人员蜂拥而至 , 央视首次对省级听证会进行全程直播 , 华南师大干脆派了一辆大客车 , 把政法系师生拉到会场 , 把听证会当成了法制课 。

在这场听证会上 , 虽然大多数听证参加者对“为了切断传染源禁食野味”的立法意图高度认同 , 但反对意见仍成了主流 , 甚至连当时的广州市爱卫办主任也明确反对 。

反对的主要理由有:牵涉范围过广、对野生动物养殖户影响太大、不符合人类饮食发展规律、可操作性不强 。

当时一项针对全省居民的抽样调查显示 , 虽然高达88.8%的受访者不同程度支持立法禁食野生动物 , 但对于禁食范围 , 过半居民主张有选择地禁食 。 在他们看来 , 那些对人健康没害的野生动物不应该禁 , “全部禁吃 , 禁不住”甚至“禁了可惜” 。

鉴于社会争议较大 , 条例最终停留在:“公民应当养成文明、卫生的饮食习惯 , 摒弃吃野生动物的习俗 , 不吃法律法规保护、容易传播疾病或者未经检疫的野生动物 。 ”变成了一个倡议性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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