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广东率先将“全面禁食野味”写入地方性法规

南方日报讯 (采访人员/骆骁骅 尚黎阳)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全面禁食野生动物作出有关决定后 , 广东率先将“全面禁食野生动物”明确写入地方性法规 。 3月31日 ,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 , 大幅提高食用野生动物行为的惩罚力度 , 最高可处罚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的20倍罚款 。 该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 。
【【南方日报】广东率先将“全面禁食野味”写入地方性法规】条例用专章对食用野生动物予以全面规范 , 将禁食范围限定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 , 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 以及有关法律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 , 这与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有关决定保持一致 , 确立了我省“史上最严”的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制度 。
为确保全面禁食要求落实到位 , 条例对全链条监管作出详细规定 , 分别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电子商务平台、行业协会、社会公众等主体提出明确责任 , 并相应制定了罚则 , 其中对食用者 , 规定食用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 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属于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的 , 处野生动物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
广东是野生动物的资源大省、贸易大省和消费利用大省 。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 , 广东在全国率先发布严禁野生动物交易1号公告 , 全面关停全省5213个农副产品市场中有野生动物交易的档口 , 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交易 。 此次广东再度率先修法禁食野味 , 将为源头上防控重大公共卫生风险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
对于因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后受影响的农户 , 据省农业农村厅有关负责人介绍 , 我省将给予一定补偿 , 目前已在抓紧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补偿方案 , 确保全面禁食制度不影响我省脱贫攻坚成效 。
华南农业大学农村法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权典认为 , 条例在严格对标有关上位法和全国人大决定基础上 , 立足广东实情 , 尝试在禽畜管理衔接、人工繁育饲养标识管理、溯源机制、全链条监管等方面作出很多具有前瞻性、有弹性的规定 , 将为国家更好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提供有益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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