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春红@河南“吴春红投毒案”再审改判无罪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河南“吴春红投毒案”再审改判无罪
吴春红@河南“吴春红投毒案”再审改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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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春红@河南“吴春红投毒案”再审改判无罪】图片来源:图虫
采访人员 | 曾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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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日 , 河南吴春红被控“投毒杀人”再审案宣判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 , 原审认定吴春红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 对吴春红及辩护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应当改判吴春红无罪的意见 , 予以采纳 , 判决吴春红无罪 。
据此前媒体报道 , 2004年11月15日 , 河南民权县周岗村电工王战胜的两个儿子先后中毒 , 其3岁的小儿子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 经鉴定 , 死因为“毒鼠强”中毒 。 7天后 , 民权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宣布此案告破 , “经侦查 , 同村的吴春红有重大作案嫌疑 , 经讯问 , 吴春红交待了他报复杀人的全部过程 , 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 ”
起诉书显示 , 当时做带锯生意的吴春红曾因安装电表问题 , 与王战胜产生矛盾 。 2004年11月14日 , 王战胜催交电费时 , 吴春红认为其口气强硬 , 产生投毒报复的念头 。 当天吴春红溜入王战胜家厨房 , 将“毒鼠强”投入盛面粉的瓢里 。 王战胜的两个儿子食用面粉、豆糁煎成的“面托”后中毒 。
2005年6月23日至2007年10月30日 ,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三次以故意杀人罪 , 判处吴春红死缓 , 但二审均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 , 发回重审 。 此后 , 商丘中院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春红无期徒刑 。 吴春红提出上诉后 , 河南高院裁定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随后 , 其申诉亦被河南高院驳回 。
服刑期间 , 吴春红坚称无罪 , 并拒绝减刑 。 他的申诉代理律师李长青和金宏伟认为 , 此案投毒动机说法多变 , 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系吴春红投毒 , 案发现场也未能提取到相关证据 。
吴春红@河南“吴春红投毒案”再审改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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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3日 , 吴春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诉 。 2018年9月29日 , 最高人民法院指令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此案 。
2019年10月24日 , 该案在吴春红服刑的浙江省金华监狱再审开庭 。 辩护律师李长青当庭提供的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称 , “吴春红于2004年11月20日、21日共三次询问笔录系有罪供述 。 经询问 , 吴春红称其有罪供述系刑讯逼供和被威胁抓妻子所得 。 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 上述笔录不得在法庭上出示 。 ”
当天庭审结束后 , 李长青曾透露 , 检辩双方意见比较一致 , 都认为事实不清 , 证据不足 , 应该判无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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