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饿了么诉美团外卖“逼独”侵权 外卖行业良性竞争如何实现?

多平台经营,这是不少新开店铺的必然选择 。多一家上线平台,就意味着多一次的曝光机会,能够被更多的消费者看到进而成为稳定的客户资源 。特别是对于街边的餐饮小店来说,外卖业务已经撑起了日常经营的半壁江山,同时在多家平台上线是最正常不过的选择 。然而,在实际经营过程中,“逼独”已经成为屡见不鲜的弊病,不少商户因为同时上线了不同的外卖平台,遭到了平台方之一美团外卖的惩罚——店铺排序被人为降低、配送距离被一再缩短,严重的还被挂上了“休息中”的牌子,被美团外卖强制下线 。
3月10日,外卖行业首例针对“逼独行为”的诉讼案件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饿了么与美团外卖对簿公堂 。“逼独”这一行为此前已经被多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调查,美团外卖也因此吃过罚单 。如今,饿了么方面希望通过此次诉讼进一步维护商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为外卖行业的规范经营和良性竞争发出自己的声音 。
上线多个外卖平台 商户遭遇美团外卖“逼独”
周先生在即墨经营了一家麻辣烫店,一直都是使用美团外卖 。因为堂食的顾客减少加之房租上涨,他在多番考虑后在饿了么平台也上线了店铺 。可开通双平台外面后,营业额不增反降 。他发现,在自己上线饿了么之后,店铺在美团外卖的午间配送范围大幅度缩小,还被设置了需要商户自己承担的大额红包 。由此,周先生认为自己被美团外卖限流跟最新在饿了么上线有关 。
同样的,在城阳区经营轻食餐厅的尚先生在上线饿了么之后,也遭遇了美团外卖的优惠冻结,之前可以提供可消费者的满减优惠和折扣全部无法使用,大大降低了店铺在同类型餐厅中的竞争力 。
美团外卖“逼独”,这是扎在所有有此遭遇的商户心头的一根刺 。所谓“逼独”是指外卖平台强制跨平台商户(指同时入驻不同外卖平台的商户)使用其独家服务,若遭遇商户拒绝,则往往会利用其平台权限改变商户的配送范围、降低商户的曝光率、回收商户的优惠活动、强制商户参加优惠等直接影响商户收入的方式进行惩罚 。
“逼独”的情况不止在青岛存在,广东、四川、云南、重庆、海南等地也屡次出现,受此影响的商户曾向当地的主管部门进行反应,但问题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2017年6月,美团外卖因限制竞争等违法行为被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2万余元,但这一处罚并没有截住美团外卖“逼独”措施,独家合作的要求仍在多地屡见不鲜 。
与美团外卖对簿公堂 饿了么要为全行业发声
一场“逼独”,短期看直接受损的是众多外卖商户,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也会受到影响;而从长远看,“逼独”打破了外卖行业的有序、良性竞争,对于整个行业链条上的参与者来说,都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 。
2020年3月10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即 饿了么)诉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即美团外卖)不正当竞争案,这也是外卖行业首例针对“逼独行为”的诉讼案件 。
原告方饿了么希望通过这起诉讼维护众多商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对规范行业竞争行为、营造公平经营环境发出自己的声音 。
饿了么代理律师瞿淼认为,为阻止其它竞争者进入采取的“逼独行为”,违反了《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相关禁止性规定,在结果上伤害了所有市场主体的利益,已经构成对市场竞争秩序的扰乱 。
从维护外卖商家的合法权益上看,《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第三十五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 。”在外卖商家看来,“逼独”正式美团外卖利用了自身的技术优势,人为地对平台内的消费交易进行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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