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PO:“充电5分钟,通话2小时”真的靠谱吗?( 二 )


采访人员在 OPPO 手机官方网站 , 还是能查到 R17 的宣传广告:“充电 5 分钟 , 通话 2 小时 。有 VOOC 闪充 , R17 配备的 3500mAh 大电池可快速满电 …… “
在 R17 广告页面最下段有一段字体较小的备注:“充电 5 分钟 , 通话 2 小时:数据来源于中国赛宝实验室检验报告;检验环境:温度 20 ℃ -30 ℃ , 相对湿度 45%-75% , 气压 86kPa-106kPa;测试条件:在手机电量为 1% 的情况下 , 关闭除通话以外的其他手机服务和功能(包括关闭 VoLTE 语音通话功能) , 使用标配电源适配器充电 5 分钟 。充电后 , 可用手机在信号满格 , 黑屏 , 通话音量为 50% 状态下 , 使用音筒(非外放状态)接听电话 2 小时 。实际通话时间可能因手机使用具体条件而发生变化 。“
律师状告 OPPO 公司 , OPPO 方对实验录像等证据不予认可
李小亮诉状将 OPPO 公司诉至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 要求对方立即停止“充电 5 分钟 , 通话 2 小时“广告宣传语 , 并作出道歉 。同时 , 他要求对方按照“退一赔三“的规定 , 退还手机款 , 另赔偿他 7497 元 。
该案在浦口法院开庭审理 , 一名 OPPO 公司职工作为委托代理人(以下简称 OPPO 代理人) , 坐在被告席上 。
庭审中 , OPPO 代理人对于李小亮提交的明星广告视频、广告图片、实验录像、销售人员推销视频等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均不予认可 。OPPO 代理人认为李小亮提供的实验内容太过随便 , 需要在相应的实验室进行 。另外 , 对于 OPPO 手机工作人员向李小亮的推销和解释 , OPPO 代理人回答称:“涉事工作人员身份不明 , 且一般的销售人员不代表公司 , 有些销售人员有可能会夸大其词 , 可能没有完全尽到告知义务 , 一切以官方宣传为准 。“
OPPO代理人提交外地法院"知假打假"案例 , 供法庭参考
随后 , OPPO 代理人向法庭提交了 R17 官网上的备注介绍、赛宝实验室出具的 R17 检验报告、百度百科对 VOOC 闪充的介绍 , 中国广告协会出具的咨询意见书等证据 。此外 , 他还向法庭提交了两份其他法院的判决书 , 其中有一份是外地法院关于一起“知假打假“案的判例 , 供法庭参考 。
李小亮表示 , OPPO 公司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26 条等法律规定进行显著提示 , 也未在购买过程中予以说明 。他认为 OPPO 公司的苛刻条款 , 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应是无效的 。李小亮说:“我没有否认过 OPPO 公司的先进技术 , 也没有否认在苛刻的条件下 , OPPO 手机能达到‘充电 5 分钟 , 通话 2 小时’的标准 , 只是认为 OPPO 公司在做广告时 , 没有依法对涉及消费者重大利益的内容进行告知 , 或者重点提示 , 涉嫌欺诈、误导、夸大宣传 。“
OPPO 代理人则认为他们的公司没有虚假宣传 。他辩称 , 广告要通俗易懂、简练、简洁 , 如果要将本广告语写为“无论处于何种情况、通过何种方式 , 只要充电满 5 分钟 , 就能保证通话 2 小时“ , 这样的要求是非常苛刻的 , 也不符合广告原有的意义 。OPPO 公司没有存在欺骗消费者的故意 , 公司已经将相应的信息以备注的形式告知消费者 , 李小亮说没有看到 , 但并不表示它不存在 。
【「」OPPO:“充电5分钟,通话2小时”真的靠谱吗?】因 OPPO 公司方不同意调解 , 法庭不再组织庭后调解 。庭审进行了近 2 小时 , 法官宣布休庭 , 择日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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