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法■工伤认定中能直接认定劳动关系成立吗?( 二 )


综上 , 被告市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 , 认定事实清楚 , 适用法律正确 , 符合法定程序 。 原告的起诉理由不能成立 , 其要求撤销被告市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的诉讼请求 , 本院不予支持 。
案号:(2019)豫0802行初13号

作者: 李振虎
作者单位: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法院报》、劳动法行天下
编辑:石慧
审核:傅德慧【山东高法■工伤认定中能直接认定劳动关系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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