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业务」四大资管业务细则比比看 哪类产品适合你投资?( 二 )


非标投资限制方面 , 保险资管的组合产品、证券资管产品、理财子公司的产品均需遵守投资非标的资产余额在任何时点不得超过全部产品净资产35%的规定 , 其中证券资管除了遵守该比例限制 , 还要求合计规模不能超过300亿 。 此外 , 证券资管的非标投资还受到“一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 , 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25%;同一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管理的全部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 , 不得超过该资产的25%”的约束 。
在投资范围上 , 信托机构目前虽无明确细则 , 但信托资管仍具有其他资管没有的放贷功能 , 在非标投资上没有“35%”的比例限制 , 其遵守的要求是“集合信托放贷不得超过其管理的所有信托计划实收余额的30%、融资类银信合作余额不得超过银信合作业务余额的30%” 。 可见 , 信托在非标领域仍有很大优势 。
在对ABS产品、其他资管产品、私募基金等的投资方面 , 各类资管主体的要求也不尽相同 。 针对ABS产品 , 保险资管细则明确规定可投资 , 证券业资管细则规定集合计划不得投资于ABS劣后级份额 , 银行资管/理财子公司不得投资于母行发行的ABS次级档产品 , 其他未限制 。
保险资管产品、银行理财产品均明确规定只能嵌套一层 , 另有规定的除外 。 资管产品可投资另外的资管产品 , 但所投资管产品不得再投资公募基金以外的其他资管产品 。 证券业资管细则规定 , 除了私募FOF外 , 不得投资于该机构管理的其他资管计划 。
去年10月25日 , 六部委联合发布的文件中豁免了创业投资基金和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 , 明确了该两类产品不视为一层资管产品 。 此次保险资管细则中明确规定不得“投资违规嵌套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值得商榷 。 但股权投资计划是明确可投的 。
(责任编辑:韩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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